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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张市长为我维护权益

2018-2-18 18:32:29发布24次查看
尊敬的张剑飞市长:
我是一个普通劳动者,在三一重工这家”民营企业”工作六年多---却被无情地告知“不续签劳动合同”....
它们到现在没有给我应有报酬,也没有给我任何说法....眼看过年了,我实在没有办法(因为我还要养家),只有给您写信求救了....
.......给您添麻烦了...... 刘毅
你好,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以上待遇的,你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免费,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电话84446569,地址在长沙市口腔医院对面犁头街17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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