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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新化县茅岭村九年财务未公开,各种专项资金被侵吞

2018-10-26 20:32:16发布14次查看
第三次举报新化县石冲口镇茅岭村九年财务未公开、各种专项资金被侵吞、村委换届选举被破坏
各级纪委、政府,各媒体:
2017年5月、8月两次举报茅岭村九年财务未公开,包括第七届曾佐贤三年任期、第八届第九届曾运初连续六年任期。但新化县人民政府、中共新化县纪委、新化县民政局、新化县经管局、石冲口镇人民政府等均未依法履行职责,茅岭村九年财务至今未依法公开,故第三次举报。
一、因九年财务未依法公开,导致各种专项资金与扶贫资金被原村主任曾运初个人侵吞,初步统计达100万元。
1、稠木煤矿从2012年每年赔给茅岭村20亩水田赔产款,每亩560元,每年11200元,共计5年56000元被曾运初私吞;
2、稠木煤矿赔给茅岭村20000元自来水补助款被曾运初私吞;
3、胜利煤矿每年拨给茅岭村10万元赔产款,实际赔给村民只有75000元,剩余25000元共计5年125000元被曾运初私吞;
4、胜利煤矿每年拨给茅岭村公路、土地损害补偿及其他安置费用10万元5年共计50万元被曾运初私吞;
5、胜利煤矿每年拨给茅岭村9个受害组组长工资,每人200元共1800元3年共计5400元被曾运初私吞;每年拨给茅岭村电话费6000元,5年共计30000元被曾运初个人私吞;
6、新化县移民局每年拨给茅岭村移民补助款28000元,5年共计14万元被曾运初个人私吞;其他项目资金每年几十万元,但未见任何工程项目。
二、曾运初、曾佐贤等十多人非法干预、控制2017年村委会换届选举,以黑恶势力相威胁、以扶贫低保作引诱,利用家族族长会议,胁迫选民签署委托书,无视国法,侵害村民选举权力,破坏基层选举秩序。
为维护法治,特第三次举报,请求依法惩处。
曾能文 13469496551
2017年10月11日
曾能文网友:
您好,您在百姓呼声上反映的问题我镇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和新办发[2016]54号文件精神,由县纪委牵头,抽调人员组成清理审计组,于2016年11月27日至2017年2月28日,对该村2014年至2016年10月三年期间的村级财务及账务等进行了清理和审计。审计完成后召开党员组长、群众代表等70余人大会,会上宣布了审计结果,并在会后对该村的财务及账务进行了张榜公示。
二、稠木煤矿每年赔给茅岭村20亩水田赔产款,540元一亩,一年共计10800元,赔产3年共计32400元。其中茅岭村三组村民曾忠明等领取9720元,一组村民罗子吾等领取5610元,余下的17000余元经茅岭村支两委商议,作为茅岭学校特岗教师的交通费和生活补助。
三、稠木煤矿付了茅岭村4万元左右的自来水补助款,都付给了曾能文做每年的抽水工资。
四、胜利煤矿实际赔产3年,2014年至2015年由胜利煤矿根据受损土地实际面积,茅岭村各组分开做表,由当时的管区书记陆继雄、派出所伍洪涛代发这笔款项,2016年由茅岭村曾文华负责代发。
五、胜利煤矿并没有拨给茅岭村公路、土地损害补偿及其它安置费用。
六、2016年以前胜利煤矿每年拨给九个受害组组长工资,每人200元,都由九个受害组组长领走。2016年胜利煤矿没有拨付这笔工资。每年拨付给茅岭村电话费6000元作为茅岭村村干部的电话费用。
七、移民局每年拨付给茅岭村移民补助款28000元,由经管站开票,用于村级公路、水渠、水利设施建设使用。所有项目资金都要通过经管站开票,审核,工程验收,所有资金都是专款专用。
八、稗冲煤矿与茅岭村无任何土地赔产的牵连。
九、茅岭村本次换届选举,是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先由村民产生选举委员会,由选举委员会安排和镇选举领导小组严格依规、依纪、依章进行选举,并不存在举报信中所反映违规选举的问题。
  石冲口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4日
2017-10-11 15: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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