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关于天心生态新城的规划和建设,我们相当关注。因为所谓生态新城,应该是宜居的、低容积率、高绿化率、和谐的新城,应该是医疗、教育设施齐全的新城。而目前,医疗非常不便。偌大一座新城,就医需要奔赴很远的路程。其实,规划部门早已规划省医疗中心,以前相关新闻媒体也曾向市民公布了省医疗中心和湘雅四医院的有关消息。目前却没有下落。
我们觉得最近两年,有关方面对于天心生态新城的重视程度有所忽略,对天心生态新城的规划与保护有所忽略。房地产开发过度是主要问题,而且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我在省规划局网站上看到,总有些项目在调规,而调规的主要条款就是增加容积率或减少绿化率。房产施工单位随意弃土造成绿地、湿地一再受损。既然房产开发很多,就应该有更多的市民居住在天心生态新城,而居住在这里的人们目前就医等问题就非常不便。我曾向市长信箱反映《关于天心生态新城的环境保护问题》,主要是请求落实规划中的九峰公园、省医疗中心。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天心区新城开发建设办公室回复说,“公园规划的实施管理由园林部门直接负责。当前,由于资金短缺,无法对农民土地按市政府和政策统一征用到位,只能从规划上进行控制,从生态上予以暂时性保护。关于省医疗中心的建设,目前因用地费用过高,医院暂时无法到位。”
我不太懂医院和公园的建设资金应该从哪里列支。我认为,省医疗中心应该是政府投资的公立医院,其建设用地费用为什么不能由政府减免?即使是私立医院,其建设用地费如果没有投资商愿意支付全部的话,政府不可以减免一部分吗?关于公园的实施保护,为什么不在没有农民居住的绿地、山林,先用围墙给保护起来呢?我们不希望出现第二个红星水库。我们渴望天心生态新城真正成为长沙的城市名片、宜居乐园。谢谢市长对市民的关心。
wangwang122: 首先,f非常感谢你提出个人意见,对你提出的督促落实天心生态新城医院用地和九峰公园的用地资金的意见,现答复如下:1、公园建设属市园林部门负责,其土地征用也由市国土部门同意征用划拨给园林部门使用,区级政府职能上无法做到。2、为什么不在没有农民居住的绿地山林先用围墙保护起来的做法是严重违反我国宪法和土地法的,更不能要求政府来实施。我国土地属性分国有和集体两种,集体土地无论是山、是水、是林地都是农民集体或由农民经营的生活之本。如果由政府不按征地法规给农民补偿,让其在失地的情况下能够生存下去,就凭你的个人意见强行围起来,我想你是不了解农民的情况,也不了解党和政府以民为本的政策,望不要再提这方面的意见了。土地也是一种物质,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营造“两型社会”就是节约资源、集约用地。3、天心生态新城的绿地已被规划确定,成为了法则。政府将全力推进生态新城的建设,让自然的植被生存比人造的植被更贴近生态,我想这可能是政府对公园保护的一种策略,希望您能理解。谢谢!
天心区人民政府 2009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