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局领导:
我叫汤建华,54岁,住沅江市泗湖山镇星台村,在沅江市城区从事个体涂料销售糊口,由于这几年生意不太好做,外面赊帐比较多,致使周转资金不灵。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沅江市政协委员曾玲(女,30多岁,在沅江市金富城一家房地产中介所上班),于是我试着提出以月息六分的标准在2016年8月25日向曾玲借了一万元用于生意,并在9月1日以利息1角,再借1万元,利息在借款时提前抽走,约定一个月归还本金,由于我涂料生意外面欠帐收不拢,到9月24日我打电话给曾玲,请求将借款推迟到10月几号归还,延期照付利息,谁知曾玲死活不同意,到处派人找我,并在电话中‘‘喷’’狠话。
过了几天,大概是10月2日晚,曾玲的弟弟曾科带着我出具的借条约我到他们的房地产中介所见面,到了店里,曾玲事先约好了两个纹身的社会青年,这两个社会青年强行挟持我到小车上,然后把我挟持到汇湘宾馆二楼住下,到了宾馆,曾玲又约来了几个纹身社会青年看管我,使我寸步不能离开宾馆。到了3号早上,这几个纹身社会青年又把我挟持到白沙大桥河边逼我下河洗冷水澡,扬言我还了钱就上来。前后给我洗了两次冷水澡,我被逼无奈,我只好打电话给朋友速送三仟元救急,我被曾玲他们一伙洗完冷水澡后又被他们带到河边30米的地方,他们对我一顿脚踢猛打,当场我就感觉到了肋骨疼痛不已,我跟他们讲:我的肋骨可能被打断,他们一伙人说我装的,我当时感觉到痛苦难受。然后他们又把我挟持到车上,到了中午十二点,我朋友送来了三千元现金到他们手上,下午曾玲一伙又逼我带他们到我涂料店拖走了一万多元的货。曾玲一伙从我被他们挟持起,就拿走了我的手机,不准我报案,他们从我手机上查到了有网上银行,强迫我当着他们面输密码,因为我已经爱伤,导致二次密码输错了,他们说我故意的,曾玲一伙再次对我拳打脚踢。我哀求他们,说我肋骨已断,痛得要命,要求他们送我去医院治疗,可曾玲说我是装的,并扬言只要不打死都没事,并说万一打死了我给我儿子十万块钱了难,到了下午4-5点的样子,曾玲一伙又把我挟持到华都宾馆看管,直到10月5号下午5点左右。后来我儿子知道我被曾玲一伙“看牛”的事后用手机向琼湖派出所报了案。琼湖派出所警察用我儿子的电话通知曾玲接电话,并要求曾玲他们将我送到派出所,曾玲他们一伙并没有按照警察要求将我送到派出所,一直派两个纹身青年看管我。在10月2号-5号这三天内,我被曾玲雇佣的凶手多次殴打、体罚,包括洗冷水澡、站马步、拳打脚踢,而且还在4号晚上故意把空调调到温度17度以下,不准我盖被子,扬言要冻死我。我在10月2号-5号三天内,受尽了曾玲一伙的殴打、折磨。直到5号晚12点钟,我女儿从长沙赶来救急。并交还了一万二千元现金给曾玲,我女儿说了很多好话,曾玲一伙才肯把我放出来。出来后,我立即到沅江市人民医院做了ct检查。医生确诊我第10根肋骨骨折,直到10月6号,我没有钱去治伤,一直带伤在身,我作为沅江市一守法公民,一小个体户,我被作为无法无天的沅江市政协委员曾玲雇凶逼债殴打成伤并被控制人身自由达68个小时之久。曾玲一伙在法制社会的今天,无视党纪国法,请求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公安局领导关注我一个弱小市民的诉求,将曾玲一伙予以法律严惩。一则维护法律的尊严,二则为我申张作为守法公民的权利。我所控告句句属实,如有假话,我愿承担法律责任。
事件已经发生将1个月了,我请求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公安局领导迅速采取措施,还我一个小市民的公道,我将保持状告和上诉的权利。
状告人:汤建华
身份证:432302196204198716
手机:15173793455
沅江被高利贷逼得走投无路甚至家破人亡的人不在少数。一方面执法机关要加大打击,另一方面,大家不要去借高利贷。高利贷一碰就死。如果楼主所言是事实,何妨去公安告他们。公安不办,就去上级告他们不作为。
敢借高利贷就要想到有这个结果。垃圾是靠什么生存的你不懂吗?
关于《沅江市政协委员雇凶殴打个体户,控制人身自由达68个小时》一帖的回复:
对于曾玲等人的行为,我局已于2016年10月8日以“非法拘禁”立案,其中犯罪嫌疑人曾玲、侯某已到案,已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它涉案人员正在抓捕中。
沅江市公安局
2017年1月19日
关注后续办案结果
你女儿有钱还借高息!是用高息骗钱吧。用1角的利息做生意谁敢做,点行的骗子。这种人骗子,活该!
作为政府人员还知法犯法,须严厉惩处以平民愤。
2017-01-17 14:3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