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分给我的农田,他们凭什么强行占用
上级个主管部门领导:
我是湖南省龙山县红岩溪镇比沙社区比沙村二组村民,名叫宋友高现年48岁1970年11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313019701120xxxx,电话号:1360275xxxx.
自改革开放责任下户以来,国家政府分给我家1.8亩水田。2017年县、乡、村、三级依权依势不经与我进行任何方式联系。或者事先告知一点信息,竟以山地滑坡为由,不告知如何补偿方法,乘我们在外打工之机而强行占用施工,将1.8亩农田全部暴废无法耕种已有两年之久,没给我丁点补偿,找他们多次均都说没有补偿,而对其他农户用样为此项所被砍的树木却又都给予了赔偿,唯独对我冷眼相视在当今之世他们却制造公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官理法》第二条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在地方制造不平等和不执行宪法的违反宪法及法律的形为。
我们的理由及要求:
1.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国家政府给我的责任田我有保护和使用权,他们要利用,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2.他们依权依势强行占用,事先不如实坦诚取系,带有欺诈性,隐瞒了法律实质,应当赔礼道歉。
3.损毁强势占我农田两年未给丁点补偿应当补偿。
4.在此未解决之前,乡村两级犯有严重侵权形为,对我名誉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有级大侵仅和损害,同时给其他农户树木都进行了补偿,而对我直接农田却不予补偿,是对我极大歧视,同样应予赔偿。
5.共包括田地补偿,名誉权等整个赔偿2万元。
以上之事如反映出假,甘负法律责任,同时并附照片四张以质核对。
投诉举报人:宋友高
2018.5.1
老兄,我家园被毁不赔偿,上访费花了二万多!!
他们权大于法!补偿款被人吞了吧?
快一个月了,还没结果?
2018-05-25 13:4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