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办采石场的土地,当时签合同时租赁30年,但是现在正在大规模挥土采石,请问这算不算是以租代征?2.由于安全问题,周围有部份房屋的安全受到影响,假如要求征收的话,是不是有什么标准?是按现在的造房价格征收还是按原来的造价还是有什么其它的办法?3.采石场在开发的过程中,侵占末征收的土地该如何索赔?它的标准是什么?对于采石场在开采过程中末对开挖山坡进行护坡而造成泥石流塌方该怎么办?
你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请咨询宁乡县水利局、国土局。联系电话为水利局0731-87881401,国土局:0731-87881472。谢谢您对长沙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的关注,您的意见是对我们的鞭策,值得我们思考,我们将努力改进工作,争取使广大市民满意.希望您继续关注和信赖长沙门户网站‘市长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