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2日湖南省东安县石期市镇胜利路第九届妇女主任进行正式选举大会。正式候选人席巧文、陈满凤,委员候选人,桑建勇等三人。但是,其中陈满凤完全不符合条件依旧被纳入正式候选人名单,这背后到底是谁在操纵,她是否跟相关的机构单位存在钱权交易的黑幕。政府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对选举规则的误读还是刻意的扭曲?其公平何在?
陈满凤,于1991年生育一女,并于1999年又生育一子。其在当时是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其姐陈秀玲当时担任妇女主任一职对其进行包庇,帮助陈满凤外出逃避且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罚款。按照相关选举工作的规定,违反计划生育者必须要交纳社会抚养金,且年满五年之后才有选举权,但是陈满凤是在被举报之后于2017年,5月11日才缴纳罚款,从原则上跟政策上来讲,陈满凤完全没有参选的资格,但是政府部门视规则不见,依旧将陈满凤列为正式候选人,其公平何在?党建廉洁何在?
关于反映“石期市镇胜利路妇女主任违反计划生育”的回复
关于反映“石期市镇胜利路妇女主任违反计划生育”一事。经调查了解,陈满凤于1990年11月22日跟张怀华结婚,夫妻双方为城镇户口居民,1991年2月5日生育第一胎女孩,名叫张丽芳,2000年2月16日政策外生育第二胎男孩,名叫张超。陈满凤违反计划生育生育第二胎后,2003年石期市镇计生办向其征收了部分社会抚养费,因至今有十四年之久当时所交的社会抚养费发票已经丢失,今年陈满凤要参选石期市镇胜利路居委会委员时因找不到当时所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自己又主动按要求到镇政府缴纳了5286元社会抚养费,收据号为:2042651258。
根据石期市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2017年5月5日对石期市镇胜利路居委会进行居民委员会委员提名候选人选举,当时陈满凤得票137票,进入居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2017年5月8日,石期市镇党委政府根据湘人口函[2007]65号文件和《永州市村(社区)党组织、第十次村民委员会和第九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计划生育审查工作方案》及《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第39条第三款之规定,对提名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确定陈满凤为胜利路第十次居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017年5月19日胜利路选举委员会对陈满凤违法生育情况进行了张榜公示。2017年5月22日在正式选举中陈满凤获得208票,且票数过半,陈满凤正式当选为石期市镇胜利路第十次居民委员会委员。
在正式选举前胜利路选举委员会对陈满凤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及时进行了张榜公示,陈满凤并在正式选举前主动到当地政府缴纳了社会抚养费,我镇认为陈满凤当选胜利路居民委员会委员符合相关程序。
东安县石期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
2017-06-01 11:04: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