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我们户口迁回原址一事:
张剑飞市长领导:
我邹志杰住长沙县黄兴镇金凤村,在政镇府蔬菜办上班,是在长沙市委长发(1997.1)号文件精神,农转非专项奖励农民科技人员工作,至今无一作用,反而变了三不是,
(一)是城镇户口,又没有生活来原。
(二)我们是科技人员,又没有退休工资。
(三)我们是农民,60岁的农民有60元一月,我们又没有。
以上经多次向上级汇报过全无答复,我们认为同样市委发一个文件不就解决了。
(一)把我们的户口迁回原址。
(二)就发给我们生活费。
报告人:邹志杰 黄兴辉
电话:86880745
手机:13357317759
邹志杰同志所反映的问题与黄心辉反映的问题属于同一性质的问题,在此之前就黄心辉所反映的问题已多次进行回复,类似情况属政策问题,乡镇一级无法予以答复,要等上级制定类似的问题的相应政策才能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