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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南洲镇刘江华带人无理阻工,公安机关不依法处理

2018-10-22 10:42:57发布9次查看
我在株洲县南洲镇早竹村开办了一个株洲县石英石料场,我通过借款和贷款的方式投资一千伍百余万元,机械设备 挖机4台 装载机 4台 破碎设备 5台 专用630kw避压器一台 , 货车前四后八12台。 拥有从业人员43人,平均每天破碎石料3000多吨,价值15万元左右,平均每天员工工资支出和其他支出共计11万元左右。自2016年9月19日起南洲镇南阳桥村的刘江华(绰号江猛子),纠集社会青年7人,采取用车辆堵塞企业大门进出路线,拦截运输车辆,恐吓生产工人的手段导致我企业停止生产4次共计10天,(第四次是本月25号起至今)现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一十余万元。另外因刘江华的行为导致我履行合同违约需赔偿50万元。我先后20余次向株洲县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依法处理,但公安机关每次只派民警到现场看一下就走了,没有做出任何处理。刘江华也在外面扬言说:“公安局捡达我冒办法,我要搞得你们人财两空,我反正也是哥打流的。”我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无端遭受刘江华等人的侵害,造成我严重的经济的损失,我相信在当今的法制社会一定能够依法处理,为企业保驾护航,请求公安机关为我主持公道。
如果你是合法经营对方是无理取闹,完全可以上法院去高他!
第一,摄像录音留好证据,不管是暗摄像头还是自己拍,你要拍到脸录到音。第二,然后打市长热线,这个是不能糊弄必须有反馈的。当然做这些前提是你自己属于合法经营。不然做这种生意前期那点点意思不到位,那你现在只能搞几个彪悍马仔保护自己了
2016-11-29 19: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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