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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长沙市福星门24号12月2日上午强拆

2018-2-17 2:04:51发布12次查看
大家快来关注长沙西长街福星门24号,12月2日上午强拆。是强权,还是依法强拆。届时我将用照相机取证,上访中央,如实反映长沙市市委、市政府棚改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恳请公众12月2日上午来福星门24号作个见证。
长沙市政府是一个强势的政府,而开福区人民法院同样是一个强势的法院,自长沙市委、市政府的棚改项目开始,被拆迁户在网上大声疾呼,对现有的棚改政策提出质疑,对自身遇到的具体问题提出合理申诉。而我也从6月份开始,就请中山西路拆迁指挥部将我写给张市长的信转交给张市长,并通过平信及三次上网给张市长寄信,反映我在拆迁时遇到的问题,至今就是得不到回复。而明天12月2日上午,开福区人民法院要我强行腾房并予强拆,难道张市长及人民法院就是这样为国、为民工作的吗?对于人民群众的合理呼声,他们就是那样充耳不闻吗?这么多的老百姓在疾呼,这么多的被拆迁户被强拆,难道长沙市政府就不应该重新审视棚改政策吗?难道他们就应该遇事一刀切吗?作为拆迁者—长沙市政府在制定棚改政策时,难道就可以不征求和听取被拆迁者的意见吗?难道政府就没有责任、没有义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吗?难道被强拆的住户都是妄想趁棚改之机大敲国家的竹杠,大发不义之财吗?
“民之所需,我之所应”,张市长、开福区人民法院我希望你们能对得起这八个字。
2009年12月1日星期二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来信后,中山西路指挥部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1、本次中山西路棚改是严格遵照市里制定的长沙市政府104号文的精神,按照开福区中山西路拆迁指挥部的统一调度,进行动迁安置。您的房屋因不符合房改条件(系二层房屋,无单独厨房、厕所)未参加房改。由于根据长沙市直管公房实行房改的政策已于2000年全面结束,我们不能违背政策,答应您房改的要求。
2、您承租恒兴公司所辖的直管公房,房屋产权属恒兴公司,与公司仅是租赁关系,直管公房本身就是国家给予无房户提供保障租房的一种手段,因此周边房价的涨跌与承租直管公房的租户租赁形式毫无关系,按照拆迁政策补偿标准不可能提高到您要求的价格。
3、法院是执行国家法律的机构,是公平、公正的。公房组拆迁工作人员易志近30次上门到您家协谈拆迁的相关事宜,核算该房屋的拆迁补偿价格,然后提供了凤凰苑、东兴园等多种安置房源。经多次协谈后,您仍以房屋拆迁补偿的价格太低而不接受货币买断,公房的安置房源也不要。并要求先房改后再按私房价格进行拆迁补偿,另外再安置您大女儿的住房。您在信中说公司捏造事实,是不顾事实,胡乱污蔑。
4、您已申报法院先予执行,是正确的,不影响全市棚改进度和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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