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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集体造假

2018-10-18 9:23:51发布36次查看
关于株洲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2015年7月22日集体做假的违法违纪的错误和参与人员如下:〈宋谦所长、倪建军、刘娟、李锐、陈涟漪)。
一.执法者错误不在三岔路口定点检查,不设任何安全警示标识,违法追出1公里多,不出示执法证件,强行扣车。
二、乱开行政处罚决定书,非营运车辆,写成经营者运输车辆。
三、程序错误,不按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办事,行政处罚决定事前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改正书等一切都是同一天日子开出。
四、处罚决定法律依据错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是指专门从事运输经营的特种车辆〈专用车辆〉。我不是专用车辆,从主体上依法错误。运输多少柴油属于违法?没有法律依据。
五.道路运输管理处集体造假更大的错误,刘娟我到现在不认识,怎么做询问笔录呢?太荒唐了,7月22日9时一10时我一直在一所长办公室没有看到他们集体讨论重大案件,更可悲的是4分钟打1千多字的假记录。
网友:
您好!根据您在留言中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2015年7月22日,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在响田路口对罗xx驾驶的湘b8kb89轻型普通货车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罗xx驾驶的车辆装有180公斤的柴油(该货物属于三类易燃液体,法律规定运输该货物必须要有道路危货运输许可证件),经依法调查取证,罗xx违法运输柴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处依法进行了查处。其后,多次投诉、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诉,并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罗xx复议败诉后,又在天元区法院对市交通运输局和我处提起行政诉讼(已庭审)。我处、市局每次度耐心细致的向其宣讲道路运输法律、法规,但其始终坚持错误观点,该案现已进入了司法程序!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2015-12-07 07: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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