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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调解沅江市群红村民土地所有权及经营权纠纷

2018-10-16 18:51:48发布13次查看
报 告
请求依法调解承包土地所有权及经营权纠纷
沅江市人民政府:
我名曹四喜,男,现年61岁,住黄茅洲镇群红村。自2001年冬,因本人外出经商,法定承包面积4.14亩口头承诺给沈清明出100元/亩耕作,沈清明后来未耕作被抛荒,又被李冬生强占耕作。再后来李冬生做主分别给其他人耕作。由此,耕作面积转来转去,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当事人于2007年多次诉求村镇出面交回面积。因政府出面干涉,村级不理导致调解无果。到2015年7月13日经镇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了协议。但李冬生等四户强行将我原承包面积4.14亩以500元/亩价格转让给李佑才,从中捞取租金。经我发现后并阻止,导致使原耕作面积4.14亩抛荒至今。经查证,经营方年老体弱,无法耕种,依据《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相关规定,当事人认为四农户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为此,特请上级政府依据国家政策、法规,依法调解收回当事人法定承包土地4.14亩,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人:曹四喜
2017年6月13日
公安出警在场,村民无辜被暴打
我名文小兰,女,现年54岁,住湖南省沅江市黄茅洲镇群红七村(原双红2组),电话:17707372687
事情发生经过:
2016年7月15日2时许,我手拿雨伞阻止本组村民卞三元在自家承包田里收割稻谷。卞三元报警,当时我们没有发生殴打。黄茅洲派出所接警后,由副所长陈明和一名警察来到现场。卞三元见警察在场为她保驾,动手将我打倒在地上,然后拳脚相加,我被打得多处软组织挫伤,脸部浮肿,大喊救命,副所长陈明才懒洋洋前去将二人扯开(有录像为据)。卞三元事先安排亲戚在场呐喊助威。有李冬生夫妇、曹次林、李紫云、李益群、李冬林父子及卞三元夫妇九人,并扬言要将我活活打死。我被打得昏迷不醒,后经黄茅洲医院抢救,住院治疗一个月,花费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误工费,在家休养三个月,共计费用三万五千余元(有据)。本人已丧失劳动能力。我多次诉求当地派出所依法处理。但副所长陈明不作为,拖延压案不予查办。
卞三元气焰嚣张,仗着姐夫周治安的儿子周某在长沙市司法局自办律师事务所为后盾,周某电话告知舅父舅妈:“你们不用怕,打官司我来办……”
朗朗乾坤,当今法制社会,农民有冤无处伸。人身权利得不到保障,法理何在!
这是什么情况,感觉陈明和霸占方好像在一块的,有民警在场还打人至昏迷,农村有的人就是霸蛮
政府是为人民办事的,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处理此事,保证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益。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激发社会矛盾无益于事件的解决,期待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民间纠纷
这种问题只有村组集体才有发言权,政府和乡镇也只起个督促协调处理和维护治安稳定的作用。土地归村组发包,对抛荒两年以上土地村组就有权收回,也可以重新再发包,所以最终能给你定夺的也只有村组。上级政府也只能监督村组做事公不公正。
拖延压案不能解决问题,只会激发矛盾,望有关部门介入,处理好民间纠纷,维护农民土地的基本利益。
2017-06-13 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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