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本人于2007年购买“城西公寓”(原名“永鼎·西城门第”,地址在:长沙市西二环一段1538号,即原岳麓区望新村,现是否属于先导区?)一套商品房,房产商为:长沙永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房产于2008年4月交房,但一直到2010年11月才办理房产证,中间间隔时间竟然达到了31个月。但更让人气愤的是,到目前为止,距离交房时间已有4年零3个月,距离办理房产证已有20个月,国土证仍然没有办下来。而且,有关业主反映,目前开发商想注销公司,并没有办国土证的意思。
恳请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开发商尽快将国土证办好(开发商不作为,业主可否自行到国土局办理国土证?),安抚400多位业主的情绪,切实保障老百姓的利益。事情的无限制拖延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只会激化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降低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公信力。社会维稳工作十分重要。
小区地块编号:4314051-1,土地使用权合同号:20050325。
您好:
您关于咨询城西公寓办证情况的来信已由市长信箱转我部。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城西公寓”小区由长沙市永鼎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尚未到我部进窗办理分户国土证,我部已与该公司联系并进行了督促。该公司解释,未到国土部门申请分户主要由于该项目实际建设容积率超过了原出让合同规定的容积率2.6,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而公司无力承担该费用。
根据《土地分户登记发证管理有关规定》(长国土资政发[2011] 21号), 商品房分户登记发证由房地产开发单位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登记发证所需资料。如开发商不作为,业主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谢谢您的来信并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