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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县未婚生育后结婚,能按照新政策免于处罚吗

2018-10-15 6:56:34发布12次查看
2016年2月2日未婚生育,7月份办了结婚证,男的已近28岁,女的生育时还差一个月才到年龄,男女双方原无子女无配偶,能按照新政策免处罚吗,男的身体残疾,农村家庭,不能打工,28岁能结婚很不容易了,现在村里很多大龄青年都没结婚,希望政府理解农村人的不容易,不知道能按照新政策,免于处罚不?
张丫头:你好
就你提出的问题“芷江县未婚生育后结婚,能按照新政策免于处罚吗?”
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解读,非婚生育免予处理情形:原无子女无配偶的男女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后一年内补办结婚证的,免予处理。
注意:前提是原无子女无配偶的男女。
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双方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生育后一年内补办了结婚证;二是双方或一方未达到结婚年龄无法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后一年内达到法定婚龄且补办了结婚证。
上述情形逾期未补办结婚证的,一律从轻按2倍征收。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的施行日期:《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03年1月1日生效,《修改决定》自公布之日即2016年3月30日起施行。
芷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2017-06-09 22: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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