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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市政府市长关注消失的红星水库((希望转市长阅,不要转有关部门,他们永远有“看似合理”的解释)

2017-10-10 12:44:37发布76次查看
虽然我知道这样的信访可能意义不大,也许没有回复,但这是我们老百姓向政府反映问题的唯一渠道,我还是要说!
关于红星水库报道很多长沙市民已经听到过很多次了,电视台、报纸多次报道,中央电视台也进行过专题报道,可是媒体的报道,环保人士的奔走呼吁,在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利益面前是如此的苍白无力,长沙市中心的仅存的少数“绿肺”如今已是面目全非。
关于红星水库的具体情况我不想再说了,输入“红星水库”上谷歌搜索有90300条消息对其有很具体的介绍。我简单说明一下的情况:
1、红星水库由于有关部门不作为,任意批准房地产商在周边开发,导致周边环境恶化,到2007年水质已严重恶化。
2、2007年12月6日,长沙首例规划绿地调整市民听证会在雨花区政府举行,绿地调整方案是将现有红星水库内的40%绿地(即水面),等面积调整到曙光路与韶支路交会处的安置用地内,也就是说,红星水库有40%要调整出来作为农民安置用地,而另外60%建成水库公园。原因是红星村为国家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不得已要为红星村农民建安置房。
3、2009年4月29日,据本人了解到的情况,安置用地改为青园某办事机构的10层办公用楼,60%的绿地也将变成20多层的高层建筑,绿地将不复存在。由于受到身份的限制,我了解不到详细的情况,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一定偏差,但大致情况就不这样。目前,办公楼已经开始动工了。
我想投诉和质疑园林部门和规划部门,当初听证会时,有关部门说是实在不得已,因为红星村为国家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所以才考虑40%作为红星村农民安置房,60%作为绿地,那么现在呢,安置房变办公楼?60%的绿地变商品房?好好一个红星水库变成60%绿地再变成全0绿地,所谓“人民公仆”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什么位置,你们是否执行了国家的有关保护绿地的制度?让老百姓成为你们利益协调的牺牲品?我们的要求很简单,水库不在了,我们很伤心,但已是没有办法的事了,但请留住60%的绿地,不要再忽悠我们老百姓了!求求你们啦!还我们一块绿地吧!
当我们路过省政府,市政府甚至区政府门前的大片绿地时,不知在里面办公的公务员们可曾想过老百姓的居住环境?长沙二环以南除了一个植物园,政府门口的几个绿化广场,其他小区,公共场所可有一块大型绿地?所谓生态南城永远只是书面文件中的一个美丽符号!
红星水库建于1958年,位于韶山路以西、芙蓉路以东、市委党校以南,占地面积约为110亩,根据长沙市水利局2007年9月13日文件批复(长水发【2007】73号),废弃红星水库并予以注销。
因市政路韶州路建设,占去水库面积约20余亩,余下90余亩,60℅为绿化用地,由红星村负责投资、规划、建设青园公园,40℅为红星村村民安置用地。目前红星村安置用地正在审批中,红星村拟在安置房建设手续批准后,再筹集资金建设青园公园。青园某办事机构所建十层办公楼、绿地变成20多层高层建筑未在此90亩水库范围之内。雨花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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