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洞口县水东镇角田村状元组村民杨娥英,我和老家在本县醪田镇平口村老屋组的老公结婚13年了,13年来,我一直在醪田镇平口村老屋组的家里生活,但由于老公的户口是所谓的“非农村户口”(其实老公也一直生活在这里),却没有将户口我老公的母亲户口下。这次,我们在醪田镇平口村开具了接受证明,水东镇角田村也开具了介绍信,但到黄泥江派出所管户籍的单位,我们把所需要的有关证件交上后,却得到要将户口落在我丈夫的户口下为由,不予办理,请问:我在现住居地住居13年了,为什么不能在住居地落户?
刁难百姓,暗索好处!
诚望有关职能部门责令该派出所按法按章从速办理!!!一定要为百姓多办实事,……!!!
送点就可以了
哪里都一样!
2017-04-28 15:1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