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人民期待已久的廖雄斌案盖棺为撤消党内职务,这个处理结论,百姓不平,心有余愤。
廖雄斌自2010年4月担任炎陵职校校长以来,不是一心一意谋事业发展,而是每天盘算自己的“钱图”与“前途”。仅三年多时间,不择手段,假借各种名义,不惜牺牲学校、老师和学生的利益,达到个人侵贪卡要之目的,私设小金库,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次数之多令人骇闻(请看长达8页的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手段之恶难以想象,给学校和老师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和严重的损失。
一、廖雄斌鸡鸣狗盗、小偷小摸的行为,缺失道德和社会公德
1、2011年在给教师配置工作服时,他要求三位新进教师(包括两位副校长)自费购置,并反复做其思想工作要求购置,结果竞将两个副校长自费交的2000元钱偷偷地装入了他的囊中。此为偷也!
2、将2011年幼儿园租赁学校教室租金不入财务帐,偷偷地拿走。此为盗也!
3、2012年组织全校教师厦门旅游,从联系到安排都是工会在操作,而结帐之事他却亲力亲为,结果悄悄地虚开2人发票,从中贪污2760元。此为贪也!
4、2012年11月到某校长家中贺喜时从私设小金库中拿走400元作礼金,难道礼薄上写着学校的名字?此为要也!
5、2012年4月从小金库中随意拿走2000元。此为拿也!
6、只许官军放火,不许百姓点灯。2012年利用职权套取笔记本电脑补贴1290元,属贪污行为。此为侵也!
7、2011年组织部组织科级干部到学校考试,领走学校所有考务费,不发给学校监考老师。此为占也!
二、廖雄斌乱作为,耍小聪明,祸师殃生害校
1、廖雄斌执政的几年,教职工福利很差,除财政工资外,几乎没有福利待遇,零零星星的发了一点小钱,都被当成他的恩施,还耍小聪明,从私设的小金库列支,把教职工本应从学校财务帐户发放的红色福利变成了灰色。如:教师、学生参加炎帝陵公祭的劳务补助、目标考核奖和教职工津补贴等,本应该直接发放给老师和学生,而他将其收入小金库,致使案发被缴,教职工蒙受不白之损。
2、按炎政人[2013]4号文件精神,2012年立功、嘉奖人员单位应该发放规定数额的奖金,可廖雄斌却以学校困难、自筹经费为由,不予发放,将人民政府激励员工的政策变成了“击厉”员工。廖雄斌可以大把大把地开假发票把财政资金变现出来,而发放几千块钱奖金却“压力很大”,困难重重,其实,真正的原因就是没有廖雄斌的名字。
3、按国家政策规定,普通职工均可享受60元/月的通讯费补助,而我校普通教师没有享受。
4、两次组织学生外出实习,侵吞学生工资,中饱私襄,赚着昧心钱。
三、纪检会惩腐不力,办人情案、关系案
1、纪检会办案手段过于简单,没有防反侦、串供措施。
在廖雄斌案调查过程中,廖雄斌公然带人作假证、现假据、串帮、串供。
如在调查配置教师工作服两位副校长自交费用去向时xxx的串供证词:
纪检:两位副校长是否交了钱?
xxx:是交了,每人交了1000元。
纪检:钱交到哪里去了?
xxx:交到经销商哪里去了。
纪检:哪不是多给经销商钱了?
xxx:……,是廖校长要我这么说的。
再如在调查送礼时的一段证词:
纪检:你是否与廖雄斌到xxx单位送礼了?
xxx:是。
纪检:送在哪里?
xxx:单位办公室。
纪检:送给谁?
xxx:送给x局长。
纪检:(旁人引笑)x局长早就调走了。
xxx:说实话,我根本就没去,你把x局长和y局长坐在对面,我都不知道哪个是x局长,哪个是y局长。是廖校长要我这么说的。
再有证人说与廖雄斌去送礼了,他在外面等,廖一人去的,但只有5-6分钟就回来了。
请问:“礼送了吗?”“送了多少?”
如果简单的询问能破案,世界上还有谎言吗?这样的证言能作证据吗?
2、对事实真相缺乏核实。
(1)、经纪检查实:廖雄斌(或指使下属)虚开大量发票,报假帐,结果他都说送礼了,难道就这样一送了之?象上述矛盾重重的串供,也送礼了?廖雄斌到株百开具的假发票也真的送礼了?不可以认定为个人消费吗?那么一大摞假开票,廖雄斌说送礼了,结论就是“送礼了?”办案竞这么简单?!
(2)、2013年9月份一张7700余元购买学生工作服的发票有待进一步核实。调查情况是:廖雄斌说是为汽修班的学生购买的工作服,确有其事,且带了证人。可疑问重重:①发票明显不符合财经制度,没有经手人签字,只有廖、唐两人的批字。②学校2013年没有招收汽修班,2012年招收的汽修班早已实习,对早已实习的学生,廖雄斌还会为其购买工作服吗?而且全班总共只有16位学生,廖能再为离校的学生每人花费五百元购买工作服吗?③学生实习的恒通汽修公司并没有要求学生穿工作服的规定。④请2012届汽修班(96班)的学生回个贴,是否有学校给你们购买工作服一事。
(3)、幼儿园租赁学校教室的租金问题。一方面,现交租金为3万元/年,而据可靠消息传证为4万元/年,为什么不予核实?廖雄斌提供的合同是真实的吗?为什么财务都没有合同?另一方面,廖雄斌将2011年租金3万元不入财务私自拿走,对其性质的认定不妥。理由如下:①私自将公款不入帐,按国家财务制度就是贪污或挪用行为。②借据(见附图)不真实,不符合要求,没有批字,没有署名。这样的借据,谁会认可?③学校建球场的事全部由教育局负责,老板没有到学校借钱的理由,即使要借,也应该经过正规手续到学校财务帐借。再退一步说,即使借了,也早应该归还,至事发时都还未还,是否有预谋?或理解为:是向老板放高利贷的营利行为。怎一个“借”字了得?!
(4)、两次组织学生外出实习,侵吞学生工资2-4元/人•小时,总共约合50万元。调查结果廖雄斌承认扣了学生0.5元/人•小时,你就相信他只扣了0.5元/人•小时吗?不管他扣了学生多少,是否应该调查核实?!有案不查是严重的失职!而且这个调查是简单易行的!伸向学生的黑手为什么不斩!
4、对事实性质认定过轻。
廖雄斌来到学校仅4年,《廖雄斌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达8页之长,可见其所犯错误次数之多,就是他没有从中贪污,也是罪不可赦,在当前反对“四风”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风口浪尖,廖雄斌顶风作案,心黑手辣,行为恶毒,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其见面材料中明确写道:“存在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的严重违纪行为”,就是违犯财经纪律不算都已性质“严重”,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应对其实行开除党籍处分。如果对其所犯错误全部核实,应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总之,对廖雄斌的轻处,完全是一起人情案、关系案。
我们强烈要求上级部门对廖雄斌案进一步严查重处,坚决捍卫中央严惩腐败的英明决策,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拾回纪检威严。
执纪必严,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空话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吃饭不干事早点让位
敢于鞭挞丑恶,是个有良心的人,顶一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竞有如此卑鄙无耻的人,还当了什么领导?!早下台是群众的福音,可是纪检太不给力了,应该依法处之。
以我看这就是发贴人个人的看法,一个学校能巨贪什么。为这事全校教师的代价够大的了。
任何一个人,做了坏事必遭报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即使现在没报,终究会报。吃了别人的,坑了人,难道就心安吗?内心不愧疚吗?
拿公家的钱,吃自己的酒,没钱就不要吃酒罗,现什么象罗。
纪检的宽厚,将是对人民的不公,对法律不负责任,对党不负责任。请纪检部门贯彻中央精神,对腐败零容忍,严惩不法分子,如果有违中央精神,将会被人们唾骂。请公正为民,执法为民,严厉打击犯罪,你们的纵容,就是纵容腐败,社会就会多一份不安定因素。法治将是屁话。请严格法纪。
既然发帖的人掌握了这样多的事实依据,当事人也一看就知道是谁发的贴了。如果是真实可靠的,发帖的大可以不要顾忌什么,署名举报就是,难道还怕打击报复吗?
另外据说发帖人是因为廖拒绝了你编写的教材,你是恶意编造事实,是有这样的事情吗?
如果要澄清事实,能署名举报吗?
说句公道话,情况基本属实,也确有人举报,可能是对处理不满才有这么一出。4楼可能是他的跟屁虫吧!钱可能不是很巨,群众怨言真得很大,也不仅仅是钱的问题。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当下问题是:学校其他领导也没有一个能胜任接替的,都是些自私、贪腐和懒惰之徒!或者是太嫩、没资历背景。就算能调一个好点的人来,依我国现在的干部管理和制衡机制也是令人堪优啊!廖难道不是公开选调入的?难道他理论水平不高?学校出问题,班子其它成员就没有问题吗?
不能以钱的多少来论事吧!也要看看性质、手段和民怨。
近二十多年来,正义、公平、道德、良心面临一步步缺失,金钱、权力至上,丑陋横行。这个社会太需要正义了,不管什么情况,我们都支持正义的人们,那些敢于举报贪污受贿、好吃好喝、沉湎四风的伪君子的人,你们是当代正义的化身,绝大数人民群众会支持的。
有权有势者是要收敛点,领导当不得一辈子,不要太猖狂,恶有恶报,一时没报,只是时间没到,最终还是报应你的。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自重吧
其实廖也不是个很坏的人,就是有些自私、官本位思想,有些刚愎自用、远君子而近小人、听不得不同意见,只要是与自已意见不同就认为是与自己作对,不吸取教训,还往往变本加厉,这样长久以来也就造就了几个甜言蜜语的马屁精,从而破坏了学校的公平正义。其实到最后支持他的人也就“平民凤”2个半人而已。
看了贴子,一个学校居然有这么多的油水。怪不得,削尖脑袋,往里装。从帖子来看,这个学校的校长,权力很大,只要钱往自己的口袋拿,他就敢干,魄力很大。对发贴人的勇气,值得赞赏。民告官,需要勇,在同一个单位,更需要很大的勇气。
想问发贴之人,如果自己是正义的,为何一直要到自己的私利没达之时,才举报?以前知道的那么多,以前做什么去了???
纪委泄密,致使串供,协迫部属作假证,办人情案,隐满重情节提交上级部门审查,最终还会严处吗?
人是丑恶的。人之初,性本恶。当了点小官,就有机会贪,有机会占,有机会卡、要……,你尽可以去贪、去占。说句实话,贪占卡要,是当前社会的顽疾,也不是什么很丑的事,但是象廖雄斌这样耍着手段,从副校长口袋去抢就无比丑恶了。他这样丑的事都能做,还算人么?太不可思议了!
中央反腐的雷声震天动地,大老虎频频入笼,百姓欢呼鼓舞,拍手叫好。可是下面的苍蝇依然乱飞,措施不力,逮住的苍蝇也就这样敷衍一下,哄一下百姓走过场,中国的依法治国梦何时能圆?!
建议将《中国共产常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处分条例》订细、订具体、订严厉,如增加一条:利用公款送礼者,依法追缴,追缴不成的由有关责任人自己偿还。对受贿行为,以一罚三。对有贪污行为者以一罚十。并依法处置。这样把腐败行为盯死,把不敢腐、不能腐真正落到实处。也请为官者自爱,像商场一样,高悬:内有监控,洁身自爱,偷一罚十!一经查处,永不录用!
2014-12-12 15:4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