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城步县蒋坊乡大同村』原名金凤村,村干部于低保对审核对象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脱离宗旨,难平民愤。
匡**,女,6岁,蒋坊乡大同村人,随母生活,家境贫寒,一岁时经长沙湘雅医院鉴定为脑瘫,住院治疗一年半,耗尽家中积蓄。现已6岁,生活不能自理,丧失语言能力,大小便失禁,经邵阳市残联评定为一级残疾,多次向村里上报申请享有低保救助,而村干部一次又一次的敷衍了事,说她不符合低保审核,而一级残级的人就不符合低保条件?一个老、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能依靠扶贫项目种植扶贫脱贫致富吗?自相矛盾,一踏糊涂。请大家看后帮忙调查,谢谢!
各位网友:
关于2017年6月9日大同村民反映“城步县大同村残疾孩子请求救助”的问题,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乡纪委等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现将调查核实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实,该村残疾儿童名为匡柳橙,现年6岁,原蒋坊乡金凤村人(其母为原金凤村人,嫁入丁界村后没有将户口转入丁界),其父亲陈正刚为原丁界村人。经有关医院鉴定为脑瘫,并评定为残疾。在今年的低保入户调查核实过程中,县扶贫工作组和驻村干部、村干部了解到其父陈正刚在县城开了多年的不锈钢防盗门窗店,并于2015年底购置了全新越野小车,家庭生活水平不在贫困线内。在今年的低保对象民主评议上,村支两委、村民代表在评议中一致认为陈正刚一家在城经商,并购置小车,明显不符合低保对象评定条件。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坚决清理同一家庭中只保障部分人员的“拆户保”问题,一律以户为单位申请和审核,强化家庭赡养、抚养、扶养责任,所以该残疾儿童也不得列入“拆户保”。再就是按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办法》和中残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规定,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申请审核可以按照单人户纳入,其他必须全部按户保障。所以匡柳橙既不能单个纳入,陈正刚一家也不能整户纳入。
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恳请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多指导和监督。
蒋坊乡人民政府
2017年7月8日
2017-06-09 07:06: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