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复员军人,退伍这么多年,有安置卡始终没有安置,为了生存,在大企业里待过,也在派出所也工作过。望尽快安置。
请完善相关信息,我们再做调查处理。
慈利县民政和民族宗教局
安置函 我父亲也是有的140号文件,到底国家应不应该补偿?
你名民政局不知道我的情况吗?我叫姚依林,自己去查,我现在又失业了,要吃饭,要生存
下次我就上传证件
我找你150xxxx6868
依林儿你电话号码是好多,我找你有事
你谁
电话联系后就知道了150xxxx6868
你的号码我看不到,我的137xxxx2567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督促县民政和民族宗教局进行处理。
慈利县网信办
2018年6月25日
我县退伍军人姚依林同志要求安置工作的诉求,经查阅相关资料,现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姚依林,男,1981年2月出生,1999年12月入伍,在66220部队服役,2004年退役。系持有《优待安置证》的城镇应征入伍青年。现在县公安局观音桥派出所从事协警工作。
二、相关政策规定
1、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通知》(张政发[2003]8号)规定:退役士兵安置全面推行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办法。区、县人民政府能保障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并按时上岗工作的可采取安置就业办法。如不能保障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可采取自谋职业的就业办法。
2、我县从2003年开始实行了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对三期以上转业士官等对象进行就业安置,对其他符合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采取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办法进行安置。2005年8月12日,县民政局就2005年退伍安置工作提请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进行了研究,并得到通过:对转业士官、伤残军人和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三次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坚持“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指令性安置原则进行安置,对符合安置资格的退役士兵一律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鼓励其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人1.5万元。
三、安置情况
姚依林同志根据当时的安置政策,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已经作城镇退役士兵采取自谋职业,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办法进行安置。
姚依林也于2011年2月10日,与县退伍军人安置办签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县退伍军人安置办也已经发给湖南省印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和一次性职业补偿金15000元。
慈利县人民政府
2018-06-02 09:27: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