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81年毕业的医生,2016年9月29日满60周岁,茶陵县人民医院给我办了退休。本来退休工资是要从2016年10月开始发的,但是我等到3月才收到医院给我只发了3月的退休工资。3月以前有5个月的工资医院说是没有了。理由是社保局说退休工资 是从哪个月批的哪个月开始发,而不是按你退休日开始发的。是谁违法扣了我5个月的退休工资一万多元钱,我要生存啊。
要是拖你一两年再批呢。所以按批准为准是纯粹混账的说法
你是谁?3月发了三个月工资,那也没差那么多啊!
我是1981年毕业的医生,2016年9月29日满60岁,医院给我办了退休。工资只收到3月开始发的退休工资。前面有5个月的工资 说是社保扣发了。请问茶陵社保局是为何要违法扣我的退休工资 。我要吃,我要生存。
就当为社会作贡献了,不错👍
网友,你好!
段件元,男,1956年9月出生,1981年参加工作,人民医院医生,干部身份,2004年至今离岗,属于在编不在岗人员。
经核查,2016年9月,段件元到龄退休,县人民医院于2016年9月份打印该同志退休审批表,签署意见后呈报到卫计局人事股,卫计局人事股为其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时,得知段件元自2004年至今未向社保部门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属于未参保对象,需补交齐社保费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县人民医院于2016年12月26日向县社保局申请将段件元重新纳入机关社保参保。2017年1月份段件元先将社保费交齐给医院,再由医院财务再划入县社保局。2017年1月份卫计局人事股到人社局退休办为段件元的办理了退休手续,执行退休工资时间为2017年2月。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政发[1996]3号)文件精神,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的条件和标准为工作人员凡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参保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满10年及其以上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固定工作人员在本办法实施前的革命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从办理退休手续后的下月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离)休、退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发[1996]107号)文件要求达到退(离)休年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任免机关审批退(离)休后,要及时到政府人事部门核准退(离)休费和办理有关手续;其退(离)休费从任免机关批准退(离)休时间的下月起计发。
虽然段件元同志2016年9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由于其不在岗,长期不履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拖欠养老保险费达10余年之久,同时单位及主管部门没有及时督促其缴费和申报退休审批,直至2017年1月才补缴养老保险费、主管部门申报退休手续。人社局依据湘政发[1996]3号和湘人发[1996]107号文件精神及时审批,并从审批退休手续的下月起计发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茶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4月14日
2017-04-07 17:1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