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我是一名2009年退出现役的士兵,我想请问一下,现在城镇士兵安置的问题。
我从退伍回来到现在,单位一直没有给安置工作,而单位给的答复是下了通知说要父母双方单位,有一方接收,另一方则需要支出2.5万元安置金,但现在本人父亲的单位自破产以来,从未安置任何退役士兵,无力支付2.5万元安置金。而由于本人家庭原因,父亲在长沙银太纺织厂(现长沙银太纺织有限公司)上班,现在因身体原因已于2007内退,每月仅生活费500多元,母亲只是工人,每月工资也只有2000多元,按现在长沙的生活水平,只能正常供应家里开支,没有钱自己去支付这笔安置金,使工作拖延至今。
希望领导能告诉我是不是确实有这份文件,而且对于父母单位有一方无力支付的情况下事情该怎么解决,我该怎么和接收单位去说。
希望领导能给予答复。
你好!你母亲单位是省级单位,根据现行安置政策,你的工作安置可随父亲或母亲。现你母亲单位有安置能力,你可要求母亲单位安置。如未落实,请找省民政厅退伍安置部帮助协调。如你要到长沙市安置,可选择货币安置,长沙市的有关安置部门会热情为你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