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陈渊,弟陈卓,均出生于长沙市岳麓区天顶乡川塘村塘冲组。2012年12月13日下午一点左右,岳麓区天顶街道、区政府以及区法院法警组织近百人对我们家实施了包围,把我及家族成员强行抓走(我弟弟是被铐走的),之后,住宅被强行摧毁。
根据1991年房屋报建登记人口情况一栏,我兄弟均对该房屋拥有合法权益对该宅基地拥有合法使用权,但是岳麓区法院明知我兄弟俩的情况却不将我们纳入主体,仅仅对彭艳春(母亲)作出强行腾地的裁决。而今宅基地上只留下一片废墟,试问,我们的财产权在哪里?我们的宅基地使用权在哪里?给我们的补偿、安置又在哪里?国家建设固然需要支持,但我相信绝对不会以牺牲公民生存条件为前提。未补偿先拆迁,这是一起严重的违法违规的事件。
我们的户口固然是非农户,但实际上是长沙市的空挂户,农村房屋是我们唯一合法财产,出生结婚生子等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依赖于此。我们要求:要么按照城市户口标准拆迁安置,要么按照当地农民安置(扣除土地费),相对于我们使用地块的溢价差,我们的要求低得可怜,为什么政府就不能够实事求是,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呢?我们确实是非工非农非兵非商非公务员非劳改人员的边缘人,但政府还是应当充分考虑我们的人权,而不能侵占我们的合法权益。在补偿安置没有安排的情况下,我们坚决反对在我们的宅基地上动工!
您好,征地拆迁需依法依规进行,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您可到纪检部门举报。您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