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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南洲镇杨家岭村退休教师的房屋拆迁,却分文不补

2018-10-4 9:32:05发布120次查看
580元一平方的拆迁住房补偿是否合理
——关于南县农村住房拆迁问题的若干疑问
一、 情况简介:
她是一名退休教师,1992年,她和老公在村里建了一栋两层楼房时,她还只是一个民办教师,拿着不到一百元每月的工资,直到1999年才转为公办教师。2017年她所居住的地方政府要征收,居住了四十年的故土没有了,老房子要被拆了,别人都能享受580元一平方的建房补助,外加13万元每人的人头补助,而她却因是一名退休教师,不能享受13万元的人头补助,只能得到580元每平方的建房补助,对比当地2000—4000元每平方的房价,她忧思成疾。
二、 主要疑问:
(1)征收拆迁补助是否合理?有没有文件说拆教师的住房只需要580元一平方?
(2)拆迁是否会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如若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为何同样的情况,有人有人头补助,有人无人头补助?
(3)工作人员说:“不怕你不签,也不在乎你签不签”是什么意思?
(4)如果她不接受这样的拆迁补助方案,是不是正如某官员所说的要扣掉她的退休金?
三、 事件始末:
2017年,湖南省益阳市南县荷花嘴杨家岭村被纳入了拆迁范围。
第一阶段征收耕地,每人补助6万元,这万元用来买社保。我老婆她是退体教师,她没有得到土地补偿,这个我认同了。
第二阶段征收住房。住房拆迁方案——580元每平方的建房补助,加13万元每人的人头补助(人头补助的意思是不再安排住房,按50平方每人,每平方补2600元,折合人民币13万元)。征收住房期间,问题就来了。
1、我见别人家的儿女都有人头补助,我认为我的儿女也应该有。后来拆迁人员说,拿国家财政工资的没有,可是这些签字人员中有拿国家工资的,我认为不公平,没签。
2、通过学习,我认可了我女儿没有任何补助,但为什么我妻子也没有?因为她是教师?可拿补偿的人中分明还有教师啊?这不公平。况且,有没有文件说拆教师的住房只需要580元一平方?房子是我们栖身之所,亦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她在这里住了近四十年,既然按人头补助,给予50平方的安置价,如果没有,她的50平方去哪了?又或者她被安排住在哪?
3、现在无论我怎样和悦的和领导反映情况,领导都不予理会,还下了最后通碟——过了20号不但没有了160元每平米的奖励,还要停水停电,政府难道要强拆吗?
我已经70岁了,对政府的通碟深感忐忑,我们该怎么办?
四、 附:某些工作人员的说法
1、政府制定的拆迁政策就是这样的,公务员或者拿财政工资的人员不能享受13万元的人头补助。
2、拆迁中的某人云:不签字,下次再来,就带挖土机和医生一起来。
3、又有某人云:我们不怕有工作的人不签,他们有工资在我们手上。
4、又闻某镇长背后云:不签,要得,除非她不要退休工资了。(这句话把我老婆吓病了,为党的教育事业,为政府的拆迁工作,只因有疑问,一没吵二没闹,就要取消退休金?谁赋予政府的工作人员这样的权力?在极度忧虑下,我老婆旧疾复发,已住院二十余日,目前仍在治疗中。)
以上材料来自村民口述。
你老婆不是公职教师么?那就是城镇户口了,当然不能享受村里的拆迁补偿了
一楼:
一,这是国家的房屋补偿,不是村里的土地补偿
二,同是公职教师,有的有,有的无
三,如若你是公职人员,580元一平方,你会签字吗?
不了解情况,没有发言权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该考虑退休老师的住房问题,又不是单位分的房子。
一楼,来来咱们580拆你家房子去,谁叫你前半辈子努力当个公职人员
真是好笑,580是建房补助,不是拆迁款,都不知道就这理解水平怎么还好意思代人发帖的!她都不算村里户口了怎么会有拆迁款的?
本人的观点:一切以有效的政策法律为依据。政策法律规定有的,必须到位;政策法律没有规定且没有其他依据的,不能多要。人要讲良心和脸面,不要为了私利而成为钉子户;政府要讲良心和诚信, 不要看着教师好欺负就不按政策执行。现在一个很简单的办法:政府公示所有相关法律政策特别是征收(拆迁)的补偿标准。
2017-05-15 21: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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