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2002年7月在株洲的一家国营企业参加工作,同时也参加了社保,2007年底国企破产(破产之前就已经是下岗工人),给我们的社保了是交到了2007年12月,清算时给我们打印了一份社保清单,说从2008年1月开始自己交;
2007年12月在深圳找了一份工作,同时也参加了社保,2010年9月因为要照顾小孩,我从深圳回长沙工作,当时就把在深圳的社保转出;
2010年11月就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交社保(公司规定要买保险要求在公司工作满两年,在我的一再申请和抗议下才与今年2月份开始交,公司的规定也由原来的工作满两年改成满一年),到现在为止我在长沙买了四个月的社保,我想问的问题是,象我这种情况我到底要怎么去做才能把这三段保险合并在一起?(我现在的户口在长沙)
为了社保的问题,我咨询了一下社区社保工作人员,他们说社保要把外面的社保转入长沙的话,必须要在长沙买满一年社保?另外之前两段办理了转出的单据的有效期只有半年,这样说来我是不是还得去深圳和株洲各一趟?问了公司办社保的同事他们回答不知道,我就说是不是要我自己去社保局去问一下,同事说最好不要去问,说办社保的人好牛的,根本就是不爱搭理我们这种办事的人,像他是办公司业务都是态度不好,更何况我这是个人的业务了。?
因此我只想到了这个比较快捷办法了,希望能给予回复。
顺便想知道长沙的社保政策到底是怎么实施的,如果全公司都交一样的社保,一样的工资这种情况社保局也没有发现一点异样吗??怎么去消除企业做假的情况呢,一个公司要拿科技项目的时候,人数就那么多,要交社保了就没人了,希望长沙的社保可以像深圳学习一下?
这长沙的社保真是太伤人脑筋了,我只能静侯佳音了。。。。
你好,你可由现在的用人单位至当地相应的社保经办部门凭外地社保经办部门参保证明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收手续即可,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