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
2018年1日5日晚10:30,袁贵吾指使的四人以伪造的借款条为借口用口头威胁、跟踪监视等手段勒索两万元人民币,在本人多次声明借款条系伪造,袁贵吾指使的四人仍强行索要,本人不得不选择报警。
2018年1月5日11点,本人在我姐和我妻子的陪同下到零溪派出所报警,但在零溪派出所遭当值民警区别对待,袁贵吾指使的四人之一多次对本人及陪同人员威胁、污辱、漫骂,当值民警不但不阻止,还多次喝斥本人的陪同人员,最后因原借据所有人袁贵吾拒不到场而不得不延迟处理。(有录音)
2018年1月6日上午,本人到派出所询问情况,当值民警态度恶劣,并告诉我们让我们自行处理,不做调查不能立案。但2018年1月6日下午,袁贵吾到场时,当值民警却积极协调此事,并多次在言语中进行错误引导。(有部分录音)
由于慈利县公安局零溪派出所对袁贵吾及其同伙的行为的纵容及包庇,2018年2月15日(大年三十)凌晨1:13分袁贵吾伙同马先军以焚烧财物、敲铜锣、高声漫骂、燃放爆竹等恶劣手段再次向本人勒索两万元(闹事过程有车载监控录记录文件)。
本人向110报警平台报警后,零溪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未做任何处理就返回,向110报警平台询问后,要求我们自己花钱买平安(即无论什么情况下,要满足对方的勒索要求),警方不过问对方的行为。在警方的无作为及纵容下,袁贵吾伙同马先军行为更加嚣张,不但对继续骚扰、辱骂,而且对本人1岁半的女儿咀咒、辱骂并恶意阻止本人外出为女儿买药,意图加重其病情,我母亲担心孙女安全遂与两人发生激烈冲突,造成我母亲被人打倒在地,一歹徒脸部受伤。
事情发生后,本人驾车到零溪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大门紧锁,无人值班,最终在我妻子多次电话要求值班民警才出面处理此事,值班民警要求本人向马先军支付300元医疗费,并约定于正月初八(2018年2月23日)处理此事,但直到今天零溪派出所没有任何回复。
2018年2月16日(大年初一)12:54,110报警平台要求对出警做出评价,本人因零溪派出所民警无作为行为导致冲突升级造成人员受伤,给出了不满意的评价。当天13:04,慈利县公安局( 0744-3222137)打电话过来声称我给不满意的评价,要追究我报假案的责任。
综上所述,我想知道以下几点疑问:
1、根据法律规定,本人向零溪派出所报警,应当给报案人受案回执,为何两次报案至今都没有受案回执?
2、本人报警后,已经明确指出借款条系伪造,为何零溪派出所不调查不处理?导致袁贵吾等人以此为借口进行第二次敲诈勒索。
3、大年三十凌晨,袁贵吾伙同马先军故意闹事,零溪派出所为何不制止;当报警无效后,我母亲自行阻止歹徒闹事,发生激烈冲突导致歹徒受轻微伤,要我承担医疗费,那么当歹徒闹事,民警不管时,是不是当事人只能任由歹徒横行,是不是当事人还要保证歹徒的人身安全?
4、值班民警做出的300元医疗费是依据的是什么法律规定,歹徒受伤要本人出钱医治,那么在歹徒闹事焚烧的财物却无需赔偿吗?
5、110报警平台不能做出不满意的评价吗?那要我们做评价有什么用吗?什么法律规定做不满意的评价就是报假案?
6、本人已经两次报警都没有人处理,当公安局已经同歹徒合作的情况下,我们要如何保护自己?如果歹徒第三次来袭,我们要如何保护自己?
7、零溪派出所是否已经不受党的领导,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慈利县公安局零溪派出所已经于3月27日开始调查处理此事,并于当日约见双方当事人,由于事件调查及一些客观原因将于4月份作出最终的调查处理结果;今天(3月29日)慈利县公安局零溪派出所再次派人与我就此事做了一些了解和沟通,感谢慈利县公安局零溪派出所领导对此事的重视和谨慎处理的态度!
由于慈利县公安局零溪派出所就此事的调查处理过程中与我缺乏沟通,因此对慈利县零溪派出所有一些误解,在此向慈利县公安局零溪派出所道歉,期待慈利县公安局零溪派出所对此事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圆满结果!
发贴人自己已回复了。
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零溪派出所所长通知我从岳阳市花荣县赶回零溪镇派出所处理关于此次事件的处理结果: 1、此事件因为证据不足只能做民事诉讼处理,而且只能由对方提出诉讼。 2、此事件民警的一切行为合情合理,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关于两次使用的手段没有过激行为,由于第二次事件中,我母亲阻止他人继续违法致人受伤需承担医疗费并需承担行政拘留的后果。 4、由于作为治安处理,当天正式进行笔录取证,并未当场作出正式结果,要求我回家等通知。 根据关于此事件本人有一些疑问想向大家询问: 1、警方提出本事件作为诈骗案证据不足的关键在于一张伪造了时间的借据;关于此借据本人向警方提供了具体立据时间为2012年以前,可供对比的收据为2014年元月14日,伪造日期的时间为2016年以后,借据和收据的纸张基本一致、字迹墨迹为同种类型;难道凭这些还不能确定借据的真伪么?警方的刑侦是无能为力还是不屑为之,还是有什么更深层的密秘? 2、自2012年以后因袁贵吾克扣本人工资,本人和其关系一值很紧张,此事众人皆知,2014年4月后又怎么会因为关系好在我刚收到6万元钱后又给我借2万元现金? 3、警方认定的构成威胁的标准是什么?半夜11:00(当天下大雪)三成年男性强制拦截本人车辆,在本人说明送病人后仍强制登车监视本人行踪,追踪本人到医院,并在本人解释借据系伪造要求当面对质,仍不放弃逼迫本人不得不报警,到达派出所后袁贵吾本人仍不出现。当本人向派出所报警遭诈骗,警方就一点不怀疑吗?正常讨帐还没开始就要雇人在大雪天气还是深夜要账,并且自己本人不出现的么?这是警方的智商问题还有深层次不可告人的原因? 4、大年三十凌晨两点多,袁贵吾与另一同伙再次以要帐为名在我家闹事,在我家烧我家的东西、高声辱骂、敲铜锣、放鞭炮,踢门,我报警后民警来了后不制止不处理,我再次报警尽然说我报假警,后来我七十多岁的母亲不堪忍受自行制止发生激烈冲突致人受伤,目前我母亲面临赔偿医药费及治安拘留的处罚。我想知道正常要帐需要到大年三十凌晨两点多么?可以随意雇人半夜高声辱骂勒索别人,可以半夜随便踢别人的门,可以半夜在别人家门口放鞭炮、敲铜锣?警方认为都是对的么?那么烧别人家的东西也不要制止么?那么警方就一点不正常都发现不了或不愿发现么? 5、当警方放仍违法行并以报假警为名拒绝保护我们的人身和财产权力时我们应该怎么办?目前我母亲就因为这祥面临治安拘留和医疗费的赔偿!我想知道警方是恶势力的保护者还是公民的惩罚者?所谓的“人民的卫士”真的不是宣传吗?所谓的“打黑除恶”真的只是口号吗? 6、该事件真的那么难调吗?为了所谓的调查让我在家从过年等通知到4月份,刚出去工作还没一个月,又将我从岳阳市华容县召回来调查,说好给个最终结果,结果仍是让我等通知,警方确定这是查案不是故意消遣我?警方是不是故意用这种方法加大我的压力让我主动放弃?从今年过年报警后就一直要我等,等我出去工作将我叫回来让我继续等,我的损失怎么办?警方这叫查案还是在变向要我交保护费? 我不明白违护自己的权力怎么这么难,一些很简单很明白的东西就是查不出来?是真查不明白呢?还是有什么深层的原因我觉悟低搞不明白?
2018-03-25 11:16: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