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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三塘乡卫生院以我长期不到职为由,将我作自动离职处理

2018-9-27 19:13:49发布34次查看
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
信访事项改进建议的
报 告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刘道和,男,79岁,湖南省新化县孟公镇沙洲村。1984年9月11日三塘乡卫生院与我签订二年的承包合同,1985年12月15被以长期不到职为由,做出《关于给刘道和作自动离职处理的批复》。批复未经审机关批准,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发送公安局、人事局、粮食局……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律程序,非经法定程序、剥夺我国家干部的资格,职务关系消失。我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没违法失职、没违反纪律、没受过处分,根本不符合剥夺国家工作人员资格的条件,根本不够开除公职的条件。
新政信复查字(2009)001号经查刘道和原身份确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证据附后。2016年7月18日转交娄底市信访局,2016年7月18日转交新化县信访局,2016年7月19日转交新化县卫生局。卫生局收到信访局作出信访事项改进建议,已经有八十日。卫生局不执行,未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
2016年7月24日新化县卫生局信访办主任刘银华同志对我说:“你要恢复国家工作人员的资格,我们解决不了,去找法院吧。”卫生局推诿,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拒不执行,未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请求上级领导责令改正。
请求人:刘道和
2016年9月29日
电话:18390585839
身份证号:43252419370*****
如果你长期不到岗是事实,可以坐自动离职处理!
道和医生,你也这么大年纪了,日子也过得相当滋润,不是过不下去,现在你没有过硬的后台,就不要再为难自己去求政府部门这些老爷了。开开心心享受晚年生活吧。
2016-09-29 13: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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