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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的拆迁合同怎么能说搞错了就不作数了?

2018-9-27 18:17:35发布32次查看
本人于2014年12份在澧县县城与驷马村村长,澧西街道办主任【当时还有县国土局的干部】依照2014年的拆迁法规签订了一份拆迁合法合同,合同上面盖有驷马村公章,并有村支部书记签名,但就在昨天负责拆迁的办事员【包括书记】电话告诉我说当时签订的合同不做数了,现在要按照2016年的新规了,我想2014年签订的合同为嘛要按照2016年的新规呢。甚至还敷衍说是以前签合同时搞错了。请问;就算是错了该老百姓为政府的错买单吗?如果没错的话为什么现在又不履行合同了呢?政府的诚信度在哪?老百姓到底该不该维持自己应有的权益?到底该怎么办?
可能是政府没钱不 折了吧。留着你自己用。
在政府那里想利益最大化是行不通的,要体谅人民政府的难处。
如果这次还不拆,下次可能是执行2018年的新规了
有誓死捍卫自己的房产的,你怎么还望拆迁啊?
本想通过拆迁发财的,这下泡汤了。
本想通过拆迁发财的,这下泡汤了。
2016-07-12 15: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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