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财富广场消防通道被堵八年
常德中院终审判决仍未得到执行
一、为什么市中院的生效判决书一审法院拒绝执行?
澧县财富广场位于澧县县城城区中心,2008年1月25日竣工的5#楼b、c区之间因公用通道被封堵产生纠纷,c区49名购房业主从2011年开始维权,历经磨难,于2015年10月23日拿到了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常民三终字第61、62号(附判决节选内容)。判决支持了49名业主打开通道、赔偿经济损失的两项请求。依照法律规定,业主们带着判决书及相关资料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历经多个回合,法院就是不予受理,最后在业主们的强烈要求下,给了一纸文书(澧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澧执立字第02号判决内容节选)。这个裁定书的核心内容是不受理立案,老百姓实在搞不懂,好不容易得到一份判决书却不予受理执行,这是为什么?
二、为什么上下级法院的文书出现明显的对立?
当业主们拿到县法院的裁定书之后,火急了了的赶往市中院,经6次信访之后,又得到市中院的一纸文书(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常法访字第11号),其内容是:要县法院抓紧执行,与县法院的裁定书形成了两种完全对立的意见。老百姓真是欲哭无泪,为什么会这样?
三、为什么丰彩公司在终审中能免责?
被告之一的丰彩公司在与第一批经营户的诉讼中(见澧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澧民初字第1098号),法院判决丰彩公司担责15.9%,与购买业主的诉讼中一审也是有责任的,为什么到了终审却什么责任也没有了,这是为什么?
财富广场c区业主
2016年1月1日
常德市中级法院民事判决(2015)常民三终字第61号判决内容:
常德市中级法院民事判决(2015)常民三终字第62号判决内容:
澧县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0)澧民初字第1098号判决内容
澧县财富广场消防通道人命关天,政府不作为,依法治国形同摆设。
2016-01-04 15:3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