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你好,我是一名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服役的军人,我叫蒋世春,1976年出生,籍贯湖南宁乡,职务参谋,现级别技术十级。
我是一名农民的孩子,十八岁(1994年)进入原长沙工程兵学院(现国防科技大学)学习,1998毕业分配到内蒙古军区,2005年因为消防部队的需要调到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工作。我在祖国的边疆工作了十三年,也把人生中青春奉献给了部队。我的母亲在2009年12月病逝,2007年经历了一次婚变,婚变后小孩不得相见。
今年转业回老家,考虑到要赡养父亲,他养育了我并且支持了我在边疆服役十三年,我母亲病逝后只留下他一个人。我以后还要结婚生子,在我们县城单位的待遇实在是不理想,所以想进入长沙市工作,只因为长沙的待遇要比县城里好得多。我回来后,了解现行政策我很难安排到长沙市工作,怀着极其复杂的心情给市长写这封信,因为实在是有难处。
从军十七年,我从一名学生成为少校警官,是在部队的教育与组织关怀下成长起来的,在部队我努力工作,在个人的成长上从来没有送过礼,所以我相信组织。这次我从部队转业回来,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自然就起到了组织,因为组织的力量是强大的,关怀也是无限的,您是长沙市人的衣食父母官,我是其中的一名,所以给您写信,万望体谅。
军人以服从为天职,不论我到什么工作岗位,我都会服从组织的安排,我会把部队负责、高效的作风带到地方。我是一个湖南人,还很年轻,还有力量,更有热血。部队培养了我的精神,边疆磨练了我的意志,我想为家乡长沙的经济建设添砖瓦,为“长、株、潭|”一体化献力量。您管理全市的工作,十分繁忙,我个人的事情还要让您费心,实在是有难处,暂不多说,不妥之处请指正!
军礼
蒋世春
二0一0年八月四日
蒋世春同志:
您好!您于8月4日致《市长信箱》的来信收悉,现就您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7]8号)精神和省军转办文件精神,按照您信中提供的情况,您不符合转业到长沙市区安置的条件。长沙市从去年实行考试考核分配办法后,严格按安置政策操作执行。至于你个人的实际困难可以向宁乡县人事局反映。
如您对政策情况还需进一步了解,可致电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转调配处
联系电话:0731-88666049。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