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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能否网上回复为什么要转市城管局?

2018-2-7 21:09:39发布18次查看
市建委长建字(2000)60号文件是骗人的吗?经市长信箱受理后转市建委处理……二个月后市建委转城管局处理,能否给个理由?我们认为《建筑法》授予市建委对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法定职责是清楚的,2005年城管局给业委会的复函已明确不归其负责,市建委还要转给城管局的法定理由是为什么?能否网上回复?
再次打扰各位领导,请理解、谅解!
恒达时代花园业主
你好!首先感谢你再次来信。
你信中之前的信中所反映的问题,是我委已发《市建委长建字(2000)60号》文件,已发10年,为什么至今违章建筑还未拆除。
我委的处理意见如下:
市建委长建字(2000)60号是我委10年前已发的文,我委早在10年前就已判定5、6号栋的违章加层建筑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并且强调为确保房屋安全,必须无条件拆除!而拆违工作并非我委职能范围。所以,我委只能讲信件转给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我委已多次向政府督查室反映了相关情况,请求妥善解决。
再次感谢您对长沙城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市 住 建 委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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