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湘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
关于《湘潭县易俗河镇高桥村高桥组张国玉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违法建房一案》,高桥全体组民联名于2012年5月4日以书面报告形式请求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对张国玉非法占地行为依法查处,国土局接到举报并未依法依程序进行查处、纠正。国土部门失职致使违法当事人张国玉在后续2年时间非法占地面积不断扩大,组民于2014年3月份再次向国土上一级监管部门进行举报,迫于压力后湘潭县国土资源局才进行立案查办。查办至今长达4年之久涉案土地违法行为根本未依法查实执行到位,违占违建依然屹立不倒,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这4年时间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及相关人员在查处该宗土地违法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1、2014年3月18日立案查处,6月5日作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人民法院于12月8日裁决湘潭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文适用法律错误。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国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故意弄错,徇私舞弊致使违法行为逃避法律制裁。
2、组民不服,多次向上一级有关主管部门检举、控告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徇私舞弊行为,迫于压力后于2015年4月2日时隔四个月国土局才再次作出第二次《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主动依法履行职责的成了要依靠组民检举、控告,上级部门督促施压才推进履行法定职责,土地执法监管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3、2015年10月涉及该宗土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裁决书等相关文书都一生法律效力。国土局并未依法依程序及时移送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依法执行。组民再次不服,又多次向上一级纪检监察、主管部门检举、控告湘潭县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玩忽职守,再次受到上级部门的督办压力于2016年12月19日时隔一年多才移送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年多才移送法院执行的做法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相关人员违反了办案纪律和规定,玩忽职守也未追究相关纪律责任,使案件一直处于拖延状态在处理。
3、2017年1月20日人民法院再次作出裁决:“认定湘潭县国土资源局提供证据不足、缺乏事实依据,不准予执行。”综上所述,依据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决再次说明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对土地执法监管工作是完全不负责任,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有为违占违建行为充当“保护伞”之嫌。
4、明知1月20日人民法院已下达行政裁决文书,4月11日湘潭县国土资源局竟还在网上公开答复“该案正在湘潭县人民法院审理当中”,以官方名义弄虚作假,有意欺骗、误导公众监督,犯了政府大忌。多次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控告,至今也未对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处理,致使顶风违法违纪愈演愈烈、屡禁不止,不受制度笼子约束。
5、1月20日人民法院作出裁决:“认定湘潭县国土资源局提供证据不足、缺乏事实依据,不准予执行。”试问:国土局收到裁决结果后不及时在2月份提出更有力充实的证据移送法院依法执行,为何直到11月1日湘潭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才告知组民:“对该涉案土地现场重新进行勘量,提供更为充实的证据再次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这10个月时间也是经组民多次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检举、控告,走法律救济途径,上级交办给湘潭县国土资源局肖尽红局长之后才有以上答复和动作。国家法律法规被束之高阁,再次证明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管工作混乱不堪,手握公权力肆意妄为,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耍权威损害的是公民和国家利益。
6、案件主要负责人湘潭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长肖志国在处理案件期间作风不正、工作极其不作为:一、明知1月20日湘潭县人民法院已下达行政裁决书,在3—5月份期间组民多次电话肖志国询问案件进展,为阻止组民对案件监督撒谎并告知案件还在县人民法院审理当中,欺骗、误导,故意刁难组民。二、有几次电话肖志国,为逃避组民的质问肖志国故意推给国土局同事,当组民拨打他指定的同事电话对肖志国的行为感到莫名其妙,并答复:“并未接到上级领导和肖志国的交办,你(组民)提出的事项不属我办理和答复范围。”明显肖志国是在故意刁难群众,摆脱群众的质问。三、明知违法当事人张国玉非法占地建房的行为不符合申请建房审批程序,而肖志国在众多人面前提出张国玉可以申请建房审批手续程序,被组民当场反驳:“你(肖志国)作为执法大队长难道不知道张国玉是否可以申请建房审批程序。”肖志国并又说我不知道,不归我审批糊弄组民。肖志国是真的不知道不懂法,还是在装疯卖傻!四、质问国土局多久能把该案依法查实执行到位,肖志国答复是:“这是秘密,其不能说。”这也是执法当中最牛答复!“秘密”一说是在戏弄国家法律,挑战纪律底线,权力作梗。五、多次检举、控告肖志国,至今未见作出相关处理,哑无音讯。对官员网开一面,放其一马,败坏的不仅是社会风气,而且还有党群关系。
涉案土地违法行为长达5年多之久不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查实执行到位,反映出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管工作非常之混乱,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懒政怠政问题仍然突出,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官僚主义仍然严重;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大量土地资源受违法行为长期侵占破坏。这些问题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侵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是纪律所不能允许的。今天特公开致信湘潭县纪委、监察局,请求对涉案长达5年之久土地违法行为启动国家行政效能监察机制、问责程序,纠正、依纪依规查实相关人员的责任。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土地违法长达5年不依法处理到位,背后更多的是向权力者利益输送里面有政府官员充当其“保护伞”。
完全不顾国家资源和利益,不守土尽责,执法大队长在当中应该也捞了不少。
治理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庸官懒政、官僚主义要狠下一剂猛药,保障法治政府在法治轨道上良好运作。国土局要任性到什么时候?就看纪检监察部门有没有能耐!有没有担当!
后台硬,谁都拿他们没办法!蛇鼠一窝侵害的是老百姓利益,破坏的是国土资源,与当官的无关。
《土地管理法》5年土地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把国家法律当什么?抹黑法治!!!抹黑政府!!!!
在他们眼里,只要自己能“捞钱”,国家受到一些损失也无所谓,因此,他们才会为了贿金玩忽职守。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张国玉违法占地建房一案,我局于2013年底立案至今,两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召开听证会议,历经两次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并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我局做到依法履职。
湘潭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24日
他们并没有认清自己要守护的究竟是多么重要的国家利益,而把自己个人的利益放到了比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更重要的地方。
国土局这个回复“避邪驱鬼”吧!!!
天天在会议上指示要依法行政,但却须依法办事的时候就是徇私舞弊、言行不一,这就是湘潭官场上典型的官僚主义!!!
2017-11-19 22:44: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