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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溪湖征房补偿问题

2018-2-7 8:41:42发布9次查看
我家房子是在89年建的,两层,共有300余平方,屋外有相关围墙,护坡杂房等设施。当初建房是属于望城县管的,有一张当时办的建房认可收据,上标明凭此证可领取建房证,后因父母忙做生意而到至今也没有领取建房证。此次补偿中,我加因为这梅溪湖管委会不认可,只同意支付50万的补偿金,相比附近一些比我家房子小的人家,补偿都在60余万,因不能接受补偿条件,暂时没有签字,不是不配合国家政策,实在是补偿太不合理了,我家有五口人两个大学生,这些不合理补偿实在难以接受,望相关部门能及时给与相关答复,也是为了征地工作更好的开展,希望能给没有经济来源地老百姓满意的结果。(我家学湖村高塘组李自强)
征地补偿的问题有一整套严格补偿标准和补偿程序,梅溪湖片区拆迁是按照市政府103号令实施,如果您不认可梅溪湖管委会的补偿标准,建议您前往区征地办进行咨询,联系电话:5466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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