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湖南省东安县水岭乡新铺村村民代表
被举报人:陈常军,男,53岁,汉族,住湖南省东安县水岭乡新铺村5组,现任湖南省东安县水岭乡新铺村党支部书记。
举报事项:
一、请依法迅速立案查处并追究被举报人陈常军贪污、挪用、非法侵占集体财产和他人财产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请依法罢免陈常军的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事实和理由:被举报人陈常军自担任湖南省东安县水岭乡新铺村村干部(2002年至2005年任村主任,2005年至2008年任村会计,2008年至今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非法侵占集体财产和他人财产。具体事实如下:
1、为了行贿买官,2004年陈常军将村园艺场80余亩计材100余立方米的杉木林以42500元卖给湖南省新宁县对江乡黄山村陈丁元、李小庚等人,可只入账17000元。另出售本村两层木结构房屋、代销店、加工厂、医疗室20000元没有入账。甚至本村二个柑桔场上交的承包款30000元也没有入账。
2、2005年度,东安县水利局拨款100000余万元;修村道每人集资50元(在村外工作的本村人员集资更多),开白条收款不记账;东安县农委拨付超美水库右干渠防渗工程款15000元等等。这些钱除支付小部分款项掩人耳目之外,大部分余款据为己有。
3、2006年度,东安县建整扶贫单位(交能局1万元、教育局4千元、物价局1万元、农委5.08万元)拨款下来是扶植本村贫困人员。可陈常军利用手中权力以扶贫资金为诱饵玩弄女性,纵容其家属在本村称王称霸。
举报人:湖南省东安县水岭乡新铺村7组村民代表
被举报人:陈英正,男,63岁,汉族,住湖南省东安县水岭乡新铺村7组,现任湖南省东安县水岭乡新铺村村主任。
举报事项:
一、请依法迅速立案查处并追究被举报人陈英正非法侵占集体财产和他人财产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请依法罢免陈英正的村主任职务。
事实和理由:
被举报人陈英正自2005年任湖南省东安县水岭乡新铺村7组村民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本村民小组集体财产和他人的应占财产。具体事实如下:
1、湖南省东安县水岭乡新铺村7组位于东安县超美水库上游,在修建该水库时进行了移民。东安县人民政府对本组村民实行统销统售待遇,后因国家取消了统销粮而改为以现金方式支付移民待遇。可是,陈英正在任组长期间,从不公开账目,并冒充村民签字盖手印领取(可查证历年的签收记录证实)。按道理该移民待遇人人均等,但陈英正大权在手,想给谁就给谁,引起民愤极大。
2、东安县水利局卫生局发放给本村民小组的自来水扶植资金不但被陈英正侵占了,而且拨付本村民小组13吨水泥维修水井,只用了5吨(可现场勘查水泥用量),剩余7吨也被陈英正私人占为已有。
3、2016年6月份,本村民小组集资修建公路,可被举报人陈英正将该集资款占为已有并挪用,至今仍未修建公路。
4、从2005年开始,陈英正的母亲(李美秀)(生育七名子女)享受两份低保和陈英正老婆(陈玉香)享受一份低保待遇(有政府的低保档案查询)。本村的低保待遇基本上就被那些村组干部享受了,明显违反了享受低保待遇规定的精神。
关于叶春萍反映陈英正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
2017年11月14日,东安县水岭乡纪委收到市委新铺7组所有财政没有公开过,陈英正的老婆陈玉香是贰级精神残疾人,陈玉香是贰级精神残疾,那么我们7组的人都是精神残疾人了, 中共水岭乡党委你们脑壳被猪踢了。腐败腐败腐败。
党回复不追究,那还回复干嘛,那让他继续腐败好了,最后处理建议: 经水岭乡纪委调查组调查,陈英正的信访问题已调查清楚,反映的问题失实。下一步,一是对村干部在落实上级政策过程中的不规范做法提出批评并指正,一旦发现有违纪问题,绝不姑息;二是要求村两委班子成员在开展工作时,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对群众不理解的政策多进行宣传解释;三是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发挥村务公开的作用,提高村里决策透明度,避免引起群众因误会而造成各类矛盾。应该这样写:一是对村干部在落实上级政策过程中的不规范做法提出批评并指正,一旦发现有违纪问题,绝不追究,继续发扬光大!
2017-11-20 10:3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