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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洞庭东风湖鱼塘一起90后女生命案归谁负责?

2018-9-19 8:04:37发布127次查看
我的一位闺蜜,年仅24岁,于上星期五8月26号晚上5点46分与所有家人和朋友们失去联系。直到8月28号上午,洞庭派出所打电话通知她的家人,告知8月27号下午3点在洞庭东风湖鱼塘里发现了她的尸体,让我们过去辨认。我们赶到洞庭派出所以后,民警告诉我们她是8月26号晚上溺水致死,自杀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有什么疑问可以到时候再问。听完民警的口述后在场所有的家人包括朋友都非常惊讶和疑惑,说25号前还曾与家人见面,去看了刚做完手术的姑妈,与家人还聊着天开着玩笑,没有见她有任何情绪异常,而且她平日开朗幽默的性格不可能会去自杀。26号晚出事前几个小时她还在奇家岭交通驾校上班,从上班地点出来后去理工南苑吃了面,还在附近买了冷饮,之后上了5路公交车,上车之后去了哪里发生了什么不得而知,这本是警察该去调查监控的事情,我们民众没有那个权利,而洞庭派出所的某位民警却说不关他们的事...
还有事故地点为什么会发生在洞庭东风湖,离逝者工作和居住地那么远的地方?如果像警察说的自杀,为什么轻生时,不去离她较近的理工湖、南湖、洞庭湖,而要搭车跑去20公里偏远又污染严重的东风湖鱼塘?难道东风湖对她有莫名的吸引力?
事故发生到现在都5天了,逝者尸骨未寒还在殡仪馆里搁置着,等待着你们警察侦破这起看似并非那么简单的一起命案,调查到现在还未发现一个有价值的线索,连事故地点的监控里都没有调查到逝者的踪影,那她是怎么出现在东风湖里的?
我们26号当天在洞庭派出所跟民警交谈时,我问是谁在什么时候发现逝者的,其中一名警察说是27号上午十点,另一位年龄稍大的民警对那位民警用手示意了一下然后说是下午3点,这个事情放下不说,这位年龄稍大的民警工作态度不端正,行为恶劣,对逝者的离世个人情况以冷笑和蔑视的态度对待极其不尊重,对待逝者的朋友亦是如此,曾把逝者的朋友赶出派出所大厅。民警应履行自己的义务,秉公执法,办事公道;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当然,我们也应该协助配合民警的调查,但是请民警能够尊重逝者家属悲痛的心情,虽然你们不能理解,但是希望你们有最起码的人与人之间的尊重。
监控时间有限,家人每天在你们派出所苦苦坐等消息从早到晚,为的就是能够尽快破案查明真相,如果派出所民警办事效率高一点,那么逝者便可早日安息!
既然上了公交车后就失踪了,可以查一下当时乘坐的公交车监控就知道女孩儿是在哪儿下的车啦。
是否立案,依据是什么,逼近时一条命,法医是否检查
2016-08-31 20: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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