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剑飞市长:
您好!我是一位农村教师子女,家住雨花区黎托乡川河村。上世纪九十年代,政府为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出台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教师家属“农转非”,我的母亲作为优秀教师根据“农转非”奖励性政策花5000元将我的户口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挂靠在本地“东山镇”,为空挂户口,结婚后我妻子户口也随我迁入“东山镇”。一直以来我生活在当地,无法享受城镇的各项民生政策,也无法享受农村的惠民政策。目前我们这正值拆迁,况拆迁办的说我属“世居非农户”只有40平米安置补偿,购房价要2800元/平米,而我的妻子、孩子没有任何补偿!农村户口人均补偿安置面积80平米,且购房价只有900元,如我当初没有购买所谓的“城镇户口”,根据现有政策将有4*80=320平米安置面积(包括独生子女优惠一人)。40平米和320平米!2800元/平米和900元/平米!当初“奖励性政策”农转非不仅没有让我享受任何政策优惠,现在我与妻儿的安身之地也将没有了。目前我的母亲临近退休,父亲因“见义勇为”不幸被小偷砍伤头部已瘫痪(各大媒体都做了相关报道),我也没有正式工作,负担很重,像我这种情况属于政策的真空地带,希望张市长能关注我们这部分被政府遗忘的弱势群体。万分感谢!!!
您好,您在“市长信箱”中反映的事情我们已交黎托乡进行了调查处理,但因您所提到的问题因政策所限,无法突破解决,为此,我们咨询了区国土分局以及区征地办,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黎托乡政府和区国土分局、区征地办等单位。
谢谢您的来信和理解。
区政府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