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超市自开业以来,强行霸道,经常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罚款,调岗位不服从安排者就开除。我们因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基金,工资没有达到张家界最低工资标准。现要求单位按政策交齐养老保险,提高工资待遇,工资应与在职职工同工同酬。
关于要求慈利县芙蓉超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朋友:
芙蓉实业有限公司的所有员工朋友们,最近我机关接到你们劳动维权投诉的申请,非常重视,立刻组织人员调查处理,但是芙蓉超市人员组成结构复杂,员工的情况不尽相同,我们前期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整理工作,现在我们正在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的相关文书,马上就会做出相关的处理和处罚决定。
慈利县人社局
2014年10月30日
现在好多用人单位都没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赚取廉价的劳动力不说,还不给他们一定的后勤保障。什么“五险一金”一样都没有。现在在超市的临工每月都只有1200元左右,每只有40元不到,而且纪律又严,不准坐,只准站。没完成基本销售额还要倒扣。
能拖就拖,拖到换人就不是他的事了。法律法规摆在那里的就是不执行,看看四中全会的依法治国精神啥时到慈利来。
2014-10-28 09:22: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