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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口迁回原籍的问题

2018-2-6 11:25:07发布13次查看
您好:
我的户口原籍在望城县,因毕业分配到广东工作,户籍随工作迁移到广东,现因回长沙工作,想将户口迁回原籍,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却被告之不能迁移,我该怎么办?户口在广东办什么事都很不方便。
您好,
您可以按照:招 聘 录 用 落 户
落户条件:在我市就业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具有中专(含中职);中技学历或取得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在我市从事非农领域生产劳动的外来务工人员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可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
所需材料凭证:①迁入人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录用登记表”、②中专(含中职)或中技学历(含)以上文凭或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③连续缴纳3年以上养老保险帐户查询单、④迁入人居民户口簿、⑤居民身份证办理。
迁入人:①要求落户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单位的集体户口;②要求落户现租住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要求落户亲友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亲友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持以上相关材料到长沙市公安局户口身份证大厅窗口领取《迁入户口情况调查表》。由派出所出具意见及盖章。带齐以上材料后到市局窗口受理,当日审批并开出准迁证。
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2587545、82587547或直接发邮件到人口管理处信箱csgarkgl@163.com咨询
谢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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