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您好:
作为一个普通的市民在这里给你写信。有几个疑问想您来解答。
1)清水村村委没有经过村民同意用农民的血汗钱建起了16层高的三栋高层。不知道有关方面审批了没有,村委是不是有这样的权力。应不应该向村民通知,钱为什么这么用,将来怎么办。
2)梅溪湖这么大的工程全世界都有很大的影响,可谁知道我们这些农民的田,已经全部征用了,天天在施工,机器声轰鸣,可这些农民的安置问题,有谁在过问,我们的安置费,农民的户口,田地的补偿什么时候到位,标准呢!没有人知道!
3)村委,天顶乡,对我们这些村民的答复没有一个定性,保险,独生子女,等问题都一口回绝。我们这些百姓不知道国家的政策是不是对农民不管用了。
张市长我说得有点乱,也有点多,要耽误您的宝贵时间了,希望您去,了解了解!等待您的回复!
谢谢!
2010.8.29
一)关于信中提到的清水村建3栋高层的问题。2008年3月13日,市人民政府同意原出让给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的此宗地划拔给天顶乡清水村使用,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单(2008)政国土字第285号同意批准划拔。有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规划、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完善。为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经村民代表会议议决,同意建设清水村综合物业大楼。
(二)梅溪湖片区建设的问题。梅溪湖片区是省、市、区各级高度重视的项目,拆迁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理解。有关拆迁安置工作严格按市政府103号政策执行,土地两费已全部发放到位。目前,片区基础工程全面启动建设,因建设施工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城管部门已安排专人加强对环境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