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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无良开发商半夜强拆民房,当地非法招商引资

2018-9-11 14:08:23发布31次查看
无良开发商半夜强拆民房,招商引资非法外特权
本人邓四喜,原为湖南益阳汽车运输总公司南县分公司员工,从参加工作到1998年退休,为国家为企业奉献几十年,但到今天,七十五岁的迟暮之年,已居无定所,无处容身。如此境况,是因为南县湘运投资置业公司绕过法院,半夜强拆本人唯一住房。本人强烈请求各级领导关注发生在南县的一起恶性刑事犯罪,严惩无良开发商涉嫌故意毁坏财罪的犯罪行为。
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湖南益阳汽车运输总公司南县分公司将其所有的位于南县南洲中路的房屋作为福利房分配给本人居住,双方之间形成公房租赁关系。本人从居住该房屋起,按月交纳水电费用以及公房租金。2005年,湖南益阳汽车运输总公司改制,益阳市交通局与受让的现益阳湘运公司股东等六人签订《转让合同》,协议第一条约定“甲方(益阳市交通局)将湖南益阳汽车运输总公司经营中的全部土地(原有生活区、福利用地除外)、房屋(职工具有产权的和集资住房除外)……转让给乙方”,根据该协议,本人居住的房屋所在位置为原有生活区,用地也是福利性质,不属于改制的转让财产,因此,改制过程中对于本人所居住的房屋没有进行补偿与安置,本人他处并无房屋,一直居住在唯一房屋直到现在。现益阳湘运公司股东等六人受让资产后,通过种种手段,将本人居住房屋所在的原有生活区与福利用地地块全部登记在益阳湘运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2018年5月16日,南县湘运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南县人民法院提起排除妨害诉讼。立案后南县湘运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虚假的担保财产,即一套已经被拆掉仅仅只有一本房产证的房产做担保,根本没有半点担保价值,便申请南县人民法院先予执行,仅仅过了六天,南县人民法院根本没有对担保财产作出审核,便作出裁定书,裁定本人三日内搬离本人居住房屋。本人认为该先予执行根本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先予执行的法定条件,该条具体规定是“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本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本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本人提供担保,本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本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本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南县湘运投资公司申请先予执行根本不符合先予执行的法定条件。本人居住房屋为原湖南益阳汽车运输总公司南县分公司分配的福利住房,是公房租赁,该财产没有作为改制转让资产,改制也没有对本人进行安置和补偿,房屋一直由本人居住,本人拥有合法居住权。而南县湘运投资置业公司根本不是涉诉地块登记的权利人,涉诉地块也根本没有作为转让资产转让,其没有获得该块用地土地使用权,更没有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根本不具备开工条件,是无证开发。涉诉房屋产权也没有登记在南县投资置业公司名下,现在依然属于原湖南益阳汽车运输总公司南县分公司,南县湘运投资置业公司根本没有权利提起本诉讼,更不用提申请先予执行。本人不服该裁定,向南县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南县法院作出裁定驳回本人的复议请求,不停止先予执行,要求本人搬离唯一住所。后本人向南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监督,南县人民检察院已立案受理。
南县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执行程序尚未开始,本人在涉诉房屋中的装饰装修以及家具都在房内,谁能料到,南县湘运投资置业公司竟然在南县法院尚未执行的强狂下,竟然绕过法院,于2018年6月23日凌晨一点左右,组织两台推土机,将本人居住的房屋强行拆掉,夷为平地,房内的家具、装饰装修全部损毁。
上图是未强拆之前图片,房门前都贴有春联,安静祥和的居家气与推到的瓦砾形成鲜明的对比。
上图是南县湘运投资置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将本人居住房屋周围挖断,断水断电。
上图是2018年6月23日,南县湘运投资置业公司半夜组织两台推土机强拆本人房屋后,现场一片狼藉的照片。
本案诉讼程序尚未完结,南县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尚未执行,本人也未搬离涉诉房屋,本人有合法的居住权,本人在房屋内的装饰装修及家具等拥有合法的产权,南县湘运投资置业公司对涉诉房屋没有所有权、对涉诉房屋所在地块没有土地使用权,在南县人民法院没有先予执行、案件诉讼程序没有终结之前,悍然拆除涉诉房屋,损坏装饰装修及家具,损失至少在三十万元以上(具体损失请求立案后再做评估),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张维厂、邓般雄作为南县湘运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南县湘运投资置业公司是南县招商引资项目,但招商引资项目也没有法外特权。本人与该公司的纠纷,有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裁判,是非曲直尚未有结论。本人搬离居住房屋,也应该由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南县湘运投资置业公司,没有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就敢无证施工;诉讼程序尚未完结,申请先予执行就敢用已经灭失的房屋做担保;在南县法院都还未执行,就敢绕开法院,在本人还未搬离居住房屋的情况下,强行拆掉房屋,以上种种不法行为,究竟是谁给的权力?还是仗着自己是招商引资,有恃无恐,自以为老子有钱就是爷,视法律为无物?南县当初引进该公司的领导,是否为引进这样目无法纪的企业而后怕,这样的企业,刚刚开始就敢强拆,以后还会干出什么违法乱纪的事,谁敢拍胸脯保证不会。
对于南县湘运投资置业公司的种种不法行为,尤其是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行为,本人请求上级领导强烈重视,严惩该不法开发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行为,打掉无良开发商老子在南县天下第一的嚣张态度,还南县老百姓一片法治蓝天。
情况属实,请黑势力强拆。还有没有法律?
贱卖国有资产,开发商违法强拆,侵害群众利益,请求政府严惩!
政府应该保护群众利益
政策真的非常好。但地方政府不作为,这中国的《法律》被南县个别领导灵活应用,专保护有钱有势的,这平民百姓还有活路吗?这半夜强拆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有部门管吗?
政策真的很好!但地方政府不作为给开发商开绿灯,这半夜强拆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有部门管吗?平民百姓有活路吗?
这么好的政策,试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无良开发商是如何响应住有所居。而且被强拆的不止这一家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先补偿,后拆迁,开发商竟敢深夜强拆,天理何在?
政策法规都好,到了地方就变了味,一查就一挂
政府不作为,黑社会太猖狂我们老百姓该何处何成。
现在我们老百姓家都没有了,政府还坐视不管吗,请政府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先安置后拆迁,开发商没花半毛钱深夜强拆房屋,以钱占势……情况属实,请有关部门管管
现在这法制社会的中国做出如此愚蠢之事的人到底在打谁的脸????
这样的腐败事情国家单位赶紧查一查,坚决拥护平民老百姓的基本家园。希望国家政府真正的考虑平民人民的利益。
无良缺德的开发商竟然把一位七十五岁的古稀之年的老人的唯一住房强拆了,南县政府的领导们你们能眼睁睁的看着不管吗?
南县不是被评为全国法治县了吗,为什么能发生这种问题,何况此处还在人流量最大的几处地方之一,法治是表面工程?
现在是黑社会当道吗,政府也要听黑社会的吗那我们老百姓该怎么办,谁来替我们作主。
南县人民政府难道都是瞎子看不到吗,以前老湘运吵那么大的架子还是繁华地带????
古稀之年正是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黑心的开发商无能的政府让老人一家无处可处,难道就没人来为老百姓作主吗???
政府还不出来制止黑心开发商的行为,难道硬要闹出人命案才罢休吗,你们就不怕遭报应遭天谴吗?????
湘运的事闹了将近一年,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全县人民都知晓了。南县政府部门难道不出面解决吗?
2018-06-24 15: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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