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的电子商务专业,有时要为学校做事,帮淘宝店家做客服,有时候基本上是几天连续为学校做客服,更无法理喻的是学校居然还让学校为淘宝店家做晚班,一做就是做到晚上12点才休息,这还是学校吗? 这是为学校打工,最主要的是工资,发那不到两百块钱 一个月最起码做了十天两百块钱,学校又不知从中某取多少利益不可理喻,有些家长可能都不知道这些事。请政府出面为学生做主。
网友:
您好!您的一帖已收悉。我局联系一职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方案》,校企共建了校内“电子商务专业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校企联合传授学生专业技能;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组织学生实习。
一职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计划,按正常教学作息时间在实训基地真实工作情境中通过具体任务驱动分阶段开展教学实习,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实习中,一职并未有经济利益,学生没也有工资发放。
该校表示:您提到的“两百块钱”是企业对优秀的实习生发放的奖金;“12点才休息”是本期校企联合共同开展的在真实工作情境下的一次技能强化训练活动。
哈哈,当官的嘴随便忽悠几句就能堵住你
2017-04-16 00: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