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请求嘉禾县珠泉镇政府落实办理李刚平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事

2018-9-9 12:12:17发布14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嘉禾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建设东塔公园时拖欠鑫泰公司工程款无力支付,便以协商抵扣形式将金田西路一块200平米的土地转让给鑫泰公司,并当时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转让的地块在2003年4月底连同国有土地使用证一并交付,相关费用均由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后因嘉禾县鑫泰建筑有限公司解散,该土地分配给了该公司合伙人李刚平,城关镇人民政府对该转让行为给予了确认,并承诺为李刚平办理好国有土地使用证。达成协议后,城关镇对此事一拖在拖,迟迟不予办理,直到2008年底,只能在相关部门的默许下无证建房,结果在2009年元月被县城管大队给予17000元的处罚。2009年12月3日,城关镇镇长胡爱军、人大主席胡平武出具书面承诺书给李刚平,答应在2010年12月30日前为李刚平办理好。然而至今该承诺也未兑现。而后李刚平多次找到珠泉镇的新领导反映此事,2012年9月6日新领导只给李刚平手写了一份正在落实办理的证明便将李刚平打发走人。2016年1月20日,珠泉镇的领导仍以证明一张将李刚平打发,证明内容同2012年9月6日出具的一模一样。真正落实办理的时间遥遥无期。
深入基层确实解决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打造诚信政府是从中央到地方队各级政府和领导的基本要求。群众利益无小事,希望珠泉镇政府领导能够重视此事,切实履行协议义务和责任,解决这一拖13年的问题,为李刚平落实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此致
我镇于2016年3月9日监测到红网-百姓呼声关于《请求嘉禾县珠泉镇政府落实办理李刚平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事》的帖子后,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对网友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在撤乡并镇前,原城关镇党委、政府为了减少镇级债务,扶持企业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后,先后分两次盘活企业办所属的电石厂,地址位于金田西路的部分土地。第一次,2000年,共四块,户主分别是郭石鹏、廖平湘、曾令武、李荣伟;第二次,2003年,户主分别是李栋生、李刚平、黄华。第一次的四户已全部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第二次的李栋生、黄华的2户也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当时因李刚平在外经商,又暂不准备建房,没有及时向城关镇提供个人办证资料,导致隔壁几户邻居都已办证,剩下李刚平的未办理。后来,由于国家调整国土管理政策,明确规定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必须经省政府征收审批后,实行出让土地招拍挂。李刚平购买城关镇电石厂的地块不符合条件要求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城关镇无权办理,只能由国土部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又因该土地属金田社区集体土地,李刚平夫妇是原城关镇新朝居委会居民,而非金田社区居民。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要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办证时存在政策障碍,才造成迟迟未能办理。
目前,我镇政府正在与相关部门进行衔接,争取尽快解决该遗留问题。
珠泉镇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三月十九日
2016-03-03 17:22:26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