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公共场所盖了下恶人的被子,被打了几个耳光,眼睛也打出了血,头部至少打了4一5下,出于本能她仅把打到头上的手咬了一下,我老婆做了鉴定是轻微伤,对方因没有伤所以没有做法医鉴定。我报了警,可云湖桥派出所的干警不分青红皂白两人都拘留了,难道受伤者还要往伤口撒盐。云湖挢派出所的干警也太无聊吧,他们说只有动刀子才能正当防卫,是真的吗?
这你没话说,起因是你盖了别人的被子,动用了他人的私人物品。
你好!
对于你反映的案件,我所自报案之时起就高度重视,严格依法依程序进行办理,在作出行政处罚前,曾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协调处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后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两名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两名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公安机关对于此案的办理做到了客观、公正。
被处罚人如有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潭市公安局或湘潭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湘潭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6-08-31 19: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