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接到佰乐福的人电话说那里有商铺卖,还包租,前3年租金交房款的时候就一次性返还给购买者。销售人员说每平方米卖15000元,4月10号我就买了一个8.91个平方的商铺总价130000多元,交了104000元,销售人员说前三年租金27000多元算房款,一共是130000多元,销售人员说第二天签合同。结果第二天签合同的时候,销售人员只拿了一个每平方米11000元总价104000元的网签合同要我签字,还拿了一个收到27000多元租金的收据要我签字。我当场拒绝了,我买的是价值15000元每平方米的商铺,我要求他们提供每平方米价格为15000元的合同,我才签字,但是佰乐福说没有,都是这么签的,这是套路,按15000的话,他们要多交税,他们是政府支持的,不怕。
于是我就打电话给12315工商局投诉,工商局说这个归房产局管,打电话给房产局,他们说这个他们也不管。这个是不是消费欺诈,是不是没按网签合同来办事呢。这个到底归哪个管?巡视组这样在永州巡视都是这样的工作方式,平时不知道会怎样。
1、 佰乐福新农贸商业广场的内铺是统一经营、规划、管理、运营的,并带一定时间的租约销售;所有在商铺购买交纳定金之时,已经把商铺销售的具体模式与客户沟通过并且有计价的置业计划书内容,故销售过程中不存在任何的欺骗、欺诈,可能会存在客户对该类型商铺购买理解方面不够的问题。 2、 佰乐福项目销售过程中,客户签订的都是网签合同,合法合规。 3、 客户之前没有过类似的投资购铺经历,在后续签合同时因理解不够而一直有误解,同时客户家里人之前可能一直有想法在找借口要退定金退铺,已经多次与客户反复沟通好,目前客户已签订了购房合同和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4、 因前三年的租金收益已经约定在客户购铺的房款中选择性一次性抵扣了(客户的部分房款21%已从前三年的租金收益中一次性选择抵扣了,而不是要付齐100%房款,租金收益按年到期再支付),三年租金一次性收取抵扣难道不比按年收取更省时省心,同时又降低了购买商铺前期付款的投入门槛(实际付款79%),客户误以为自己购买的商铺价值缩水了,其实客户购买的商铺以后再行出售与当前实际付款的售价没有直接的关联,商铺不仅仅的理财产品,同时还是增值保值的不动产,谁不想自己以最便宜的价格买到实实在在有较大增值空间的商铺呢。
合同已签
2018-05-12 20:5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