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我们不想要集体户口了,想回家,想和自己的家人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不想自己的户口落在一个自己都不知道在哪里甚至都不知道有没有的一个地方,不想在做某某登记时想不起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看着自己的户口就那么一张纸连个本本都没有,心里苦啊!看看这个家,我家只有我,妻儿挂在岳父家,对于我们这些低收入的买不起城市房子的可怜人,这像个家吗?两夫妻生个孩子搞准生证、独身子女证,我往东跑,她向西走。跑得多了,怨言来了;怨言多了,感情没了,一个家就慢慢的快要真的散了。常住农村,要个城市集体户口干嘛哦,难道要把老婆的户口转到我的集体户口里来?
能不能实现夫妻双方或父子双方的户口自由投靠啊!真不知道当初的政策为什么要强迫迁移户口才能读书,读了几年书,找了个活干,混了个集体户口,赚到了一家人的吃饭钱,还不是只能乖乖的住在原来的老家里?城里的房子是我们这样勉强混口饭吃的人能想象的事情吗?住在家里,房子住老爸的(自己在当地没户口办不了建房证),老婆气得直呼瞎了眼上了当,嫁了这样一户人家!我苦啊冤啊,早知今日,我当个文盲好多了!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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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中规定夫妻投靠落户
1、落户条件:夫妻一方系我市农业户口,另一方可迁入到农业户口一方落户。
2、所需材料凭证:夫妻一方系我市农业户口,另一方系农业户口,要求迁入我市落农业户口的,凭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另一方系非农业户口的,还需提供非农业户口一方在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意见、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及未成年子女无住房证明意见。
带起以上证明材料到公安分局登记审批。
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8665249。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