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日收到岳麓区城管执法大队望月湖中队,第1202250079号案券。要求我于2月29日前撤除“违章”led电子显示屏。这已经是继去年长沙文明城市测评后,第二次了。我有几点,不明白,希望相关部门给出合理解释。1、led显示屏影响美观吗?如果不影响,为什么那么多店子,银行用它来提升档次,服务顾客?2、为什么政府部门允许生产lde显示屏或者对生产者不予管理,而对使用者不允许呢?3、政府部门允许使用者使用,那么便利的途径‘合法的手续又在哪办呢?
既然是管理,是不是应该客观、科学、尺度一样勒?为什么长沙街头到处是led显示屏,多数没撤,小小的白沙液街又屡屡不准设置呢?
求解!!谢谢
网民朋友:您好!
您发送来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1、户外电子显示屏属户外广告的一种。
2、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工商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发布内容的审批。依据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划擅自设置户外广告”。
3、依据《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利用单位和个人的场地、建(构)筑物申请设置户外商业广告的,还应当提交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与产权所有人签订的协议文本”。
4、依据《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利用市、区政府投资或者以市、区政府投资为主建设的城市道路、公路、公共绿地等公用设施以及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商业广告的,其设置位置使用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争方式取得,所得收益全部上缴财政”。
5、目前全市主要路段、重要区域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正在编制之中,《长沙市户外商业设置位置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也正在制定之中,上述文件必须等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后执行。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我局暂不能受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申请,具体受理时间等上述文件出台后再予公布。
针对目前银行、酒店等已悬挂的电子显示屏,待相关文件出台之后,将进行集中整治,对符合设置要求的电子显示屏,我局将予以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坚决予以拆除。
特此回复!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