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 2009年4月,在长沙市开福区洪山旅游管理局区域163医院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一位家住洪山旅游管理局,就读湖南工程学院两年的男大学生在回学院的路上被一辆渣土车撞死,交警判定肇事方负全责。事故发生后给死者家带来了巨大的悲痛,辛苦多年好不容易培养成人的儿子一下子就没了,一下就击垮了孩子的父母,但肇事方对此不但连一点起码的人道主义关心都没有,而且对死亡赔偿问题上,依据某相关交警的意思只愿赔偿死者19万元,难道一位就读了两年高校的长沙户籍的大学生的生命补偿费只有区区的19万元吗?肇事方的态度无疑是在死者方的伤口上又撒上了一把盐,给他们带来了更大的伤害,望政府部门能有一个公正的裁决,还一个和谐的社会。
你好!通过电话交流,我们已经了解了你的基本情况,既然你对开福大队对前面5月2日的来信答复有异议,我们将进一步了解。请保持联系。谢谢。长沙市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