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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者的无奈

2018-2-2 23:56:45发布65次查看
尊敬张市长:
您好!
我是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村民,绕城高速北延线(黄花段)被拆迁人口大约6-7百人,共收山水田土752.9265亩,县政府实行货币安置,我们全体村民不同意,坚决要求就地安置,我们是农民,祖祖辈辈都靠种田维持生计,货币安置给我们以后带来严重的后果,我们以上访到市信访局.省信访局.市国土局.县重点办回复是按长沙市(长政函法(2008)42)号文件, 第一条规定:“征收星沙,暮云,黄花,榔梨”四个乡镇的所有土地,实行货币安置的批示。
为什么绕城高速北延线(黄花段)实行货币安置的请示,的日期是(2009.10.09)日了?(而且市国土局,没有提出意见,县镇府就按这个请示性公文处理当执行) ,县国土局汇编并发给我们的文件,(每个村民组一本)日期是2009年9月份,我们看到了这些文件都是一头雾水,我们并不是不想奢望党中央.国务院对我们的惠农政策,而是我们根本享受不到,就连省.市的优惠政策都享受不到。后来我们了解到征地补偿安置还是按60号令执行,县镇办发(2005)47号令执行,没有按长沙市政府103号令执行了,县政办发(2008)15号令,元月二十八号拆迁中心.黄花镇重点办,联合发布拆迁腾地的通知(为其十天,缺德)。年关将至,要我们到哪去过春节呢?请不要把拆迁的老百姓都逼成暴民,请不要再让我们用生命来保卫自己的合法财产,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奈)。我们特快专递了一份资料给您,您收到没有,请我们的大领导为我们的小人民做主,万分感谢!
(黄花段) 全体村民
综治办通过调查核实,对此回复如下:
一、绕城高速黄花段的征收安置方式是坚决按照市、县相关文件执行的。
二、拆迁过程是坚决按市、县拆迁办法及相关法律进行的,没有违法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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