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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不给交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2018-2-2 23:21:04发布40次查看
你好,我今年9月份辞职,来到新公司上班。之前的单位有五险一金,公积金我交了差不多3年了。新单位只有五险,当时谈的时候说以后会考虑给表现优秀的员工买公积金,后来听老同事说公司一直都没有为员工买公积金的打算,请问这样违法吗?如果违法该如何维权?还有我之前交的公积金该怎么取出来?
您1月15日向市长信箱反映的“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一事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你所在公司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你所在公司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做法属于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行为,我中心工作人员将直接与您本人联系,针对您的投诉问题尽快上门核实处理。
2、根据目前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可凭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离职后即可提取;长沙地区非农业户口职工需离职两年;长沙地区农业户口职工离职后即可提取,并还需提供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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