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龙洞镇政府领导,包庇村支书违规选举!
关于请求宣告选举无效和追究破坏选举人刑事责任的报告
湘乡市人大常委会、湘乡市人民政府:
我们是湘乡市龙洞镇原大田村、印子村、湘江村的村民,在这次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中,发现有人破坏选举行为,现在我们强烈要求湘乡市人大常委会、湘乡市人民政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宣告原大田村、印子村、湘江村合并后的村委选举无效和追究破坏选举人的刑事责任。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宣告由大田村、印子村、湘江村合并后的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无效。
1、在村民委员会选举前龙洞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规定,选出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会,大田村、印子村、湘江村依照上级政府的安排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选举委员会在工作的过程中受到某些人的指使和干扰在正式选举之前就小动作不断,先后是制做表格,将他们欲推出来的人作为候选人要求村民填写表格,大田村大部分队长诱导村民不选易建湘,后在正式选举的过程中个人选举委员会成员要求选民填写他们欲推出的候选人,还有的恶意剥夺有选举权的村民的选举权,更有甚者选举委员会成员原湘江村的丁铁力在唱票的过程中不管票上选的是谁,都是说是选的×××人,监票人原大田村的黄清兰和另一个湘江村的监票员发现后多次提醒丁铁立按票不面上选出的人计票,但丁铁立就是不听,致使选举计票工作无法进行下去,后来镇政府干预下重新计票,使选举才有了现在的结果。另同时还有湘江村报假票被印子村民代表刘金平当场抓了。
2、现在选举的结果程序不合法应当宣告选举无效。
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过程中,因为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存在破坏选举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应当重新选出选举委员会,对选票重新计票,这样才能保证选举的合法性。而龙镇在发现选举委员会成员存在破坏选举的情况下,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由选举委员会计新计票,我们全体村民都不知道重新计票的人都是些什么人,反正不是我们村民选举出来的选举委员会成员,在程序上严重不合法。
二、依照刑法的规定应追究破坏选举人员及幕后指使人员的刑事责任
大田村、印子村、湘江村合并后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村民和龙洞镇发现有人破坏选举后,村民在湘乡红网发帖,龙洞镇政府在回答网民帖只是说由龙洞镇派出所立案,时至今日,龙洞派出所都没有向村民一个说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村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现在我们原三个村的全体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员会选举法》第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碍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调查,并依法处理。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全体村民特具报告请求,依法宣告选举无效,并依法追究破坏选举者的刑事责任。
关于请求宣告选举无效和追究破坏选举人刑事责任的报告
湘乡市人大常委会、湘乡市人民政府:
我们是湘乡市龙洞镇原大田村、印子村、湘江村的村民,在这次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中,发现有人破坏选举行为,现在我们强烈要求湘乡市人大常委会、湘乡市人民政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宣告原大田村、印子村、湘江村合并后的村委选举无效和追究破坏选举人的刑事责任。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宣告由大田村、印子村、湘江村合并后的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无效。
1、在村民委员会选举前龙洞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规定,选出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会,大田村、印子村、湘江村依照上级政府的安排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选举委员会在工作的过程中受到某些人的指使和干扰在正式选举之前就小动作不断,先后是制做表格,将他们欲推出来的人作为候选人要求村民填写表格,大田村大部分队长诱导村民不选易建湘,后在正式选举的过程中个人选举委员会成员要求选民填写他们欲推出的候选人,还有的恶意剥夺有选举权的村民的选举权,更有甚者选举委员会成员原湘江村的丁铁力在唱票的过程中不管票上选的是谁,都是说是选的×××人,监票人原大田村的黄清兰和另一个湘江村的监票员发现后多次提醒丁铁立按票不面上选出的人计票,但丁铁立就是不听,致使选举计票工作无法进行下去,后来镇政府干预下重新计票,使选举才有了现在的结果。另同时还有湘江村报假票被印子村民代表刘金平当场抓了。
2、现在选举的结果程序不合法应当宣告选举无效。
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过程中,因为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存在破坏选举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应当重新选出选举委员会,对选票重新计票,这样才能保证选举的合法性。而龙镇在发现选举委员会成员存在破坏选举的情况下,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由选举委员会计新计票,我们全体村民都不知道重新计票的人都是些什么人,反正不是我们村民选举出来的选举委员会成员,在程序上严重不合法。
二、依照刑法的规定应追究破坏选举人员及幕后指使人员的刑事责任
大田村、印子村、湘江村合并后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村民和龙洞镇发现有人破坏选举后,村民在湘乡红网发帖,龙洞镇政府在回答网民帖只是说由龙洞镇派出所立案,时至今日,龙洞派出所都没有向村民一个说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村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现在我们原三个村的全体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员会选举法》第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碍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调查,并依法处理。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全体村民特具报告请求,依法宣告选举无效,并依法追究破坏选举者的刑事责任。
大田村、印子村,湘江村村民。
2017年5月4日
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经调查,龙洞镇大田村村委换届选举严格依规依程序进行,不存在包庇村支书违规操作的情况。你反映唱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镇干部现场进行了制止,并组织政府工作人员将所有选票重新进行了清点,相关责任人员已由湘乡市公安局龙洞镇派出所立案并进行调查。
如你对我镇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有何疑问,请至镇咨询或拨打举报电话:0731-56220198。
龙洞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8日
出了问题,镇政府肯定会说没问题,用脚趾头想一下都明白,出了问题镇上领导是要承担责任的
2017-05-04 19:5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