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瞒,政府的顽疾
欺瞒,很简单很容易理解的两个字,可以简单一点解释,就是骗的意思。如果被骗到一定的程度,在刑事上就是犯罪行为,有诈骗罪管着!所以一般老百姓彼此之间得讲诚信,不得乱骗人,要是骗了人,对方会追究你的责任,告你诈骗。那么政府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我骗了你,该怎么办呢?中国有个成语“欺上瞒下”,就是上下互骗的意思。如果上级单位欺瞒了下级单位,但是我知道,如果下级单位欺瞒了上级单位,以现在的国情,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下面我来讲解一个最近发生的亲生经历吧!提供给大家讨论:
时间:2016年8月1日;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人物(事件当事人):1,我们是岳阳楼区的6个残疾军人。2,犯罪嫌疑人:曾某及其马仔、生意合伙人,曾某是岳阳市人大代表,地产公司总经理,有权有势。事件处理方:1,汪警官、龚警官、五里牌派出所、岳阳楼区分局。2,岳阳市人大常委会、戴副主任。
事件(起因):2016年,因门面纠纷问题,市人大代表曾某将我们残疾军人打伤并致瞿某倒地晕迷,120来后将伤者抬上车,我们要陪伤者前往三医院,曾某拦阻我们离开,将我们全部拘禁在广进汽修厂,120车见情况不对拉人先走,伤者被打伤倒地时钱包不见了,没钱交治疗费用医院不救治,打电话要我们送钱过去,曾某拒绝、阻拦放我们去送救命钱。威胁恐吓我们不准报警。人大代表曾某视生命于草芥,丧心病狂。医院看见没有人送钱去,担心伤者拖太久了出事情,便帮瞿某报了警,汪警察到三医院登记案情时,得知还有残疾军人被拘禁在汽修厂内,才来解救,曾某拘禁我们持续近3小时。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只要曾某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就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予立案:曾某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拘禁期间实施推打、拦阻恐吓辱骂、并且不准给伤者送钱抢救,并一次拘禁4人)态度特别恶劣(曾某既不前往医院探视伤者,也拒绝支付医药费用,残疾军人生活困难停医停药,而曾某却逍遥法外)时间长短,只是情节轻重的依据之一。视频录像证据确实充分。
事件(经过):解救后去派出所处理,曾某自己开陆虎到派出所,所里的领导和警员都来与他见面,把他叫到一边商量好后才进来,于是派出所龚警官主持的所谓“协调会”,变成了一边倒,警官全程压着我们不允许发言,由曾某一个人发言。我们只问警官:非法拘禁你们什么时候登记、立案?伤害残疾军人你们什么时候登记、立案?警官竟然说:时间短不构成,没有什么非法拘禁。你们就到这里协调,什么时候协调好,什么时候走(意思是没有协调好,还不允许走)!我们是来报案的,可派出所竟然有案不立,有案不接,也不登记调查,却想用协调的名义来庇护曾某所有犯下的罪行,用治安纠纷代替曾某的刑事责任,派出所摆明充当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伞,有法不依徇私舞弊。我们也不笨,没有签任何文字、协议。我们选择离开这个黑暗的派出所,多行不义必自毙,没有办法只能选择上访。
事件(发展):8月16日向岳阳市纪委反应人大代表伤人和非法拘禁的事,8月17日到岳阳市人大常委会上访,反应人大代表曾某打人和非法拘禁的事情。岳阳楼区分局在8月20日接访说:向主管五里牌所的刘副局长汇报了,领导指示所长和指导员回复,以后每次崔问都要我们等。8月23日打电话去问市人大调查的情况,信访说纪委也来了文件,已经要岳阳楼区人大调查,区人大要区公安分局回复,区分局责令五里牌派出所调查清楚情况。
9月1日我们接到市人大常委会通知,回复我们调查处理结果,人大口头通知我们,你们的事以经在派出所处理好了,不要再上访,无理取闹。我们说人还躺在医院,也没立案,也没调查,怎么会处理好了?人大联工委戴副主任向我们出示了,五里牌派出所上报给人大,关于曾某的《情况说明》,我们眼前一黑,8月1日领教过派出所有多黑,没想到当一个执法部门、一个保护人民的部门,良心黑了,它会退变成一个陷害人民、为虎作伥与人民为敌的黑恶势力!那是多么的令人厌恶?《情况说明》没有真话,是捏造的事实,派出所和汪警官制造的假案冤案,无中生有栽赃陷害残疾军人,胆大妄为欺瞒市人大政府机构,知法犯法滥用职权。我们当场即对《情况说明》作如下真实反驳:
(1)残疾军人李某8月1日当天,根本没有参加五里牌派出所的所谓协商,自然后面所有李叔的表态、说话、打电话全是伪造虚构的事实。一个当天根本没有参加协商会的人,竟然成了派出所报告的绝对主角,捏造事实也要靠点谱吧!总不能完全睁眼瞎说吧?当天因警车后排只能座三个人,袁某,付某小袁去的派出所。李叔去医院照顾伤者,他在医院没有参加协商。第一,我们有当天的录音、视频(在五里牌派出所)证据,即可证明当天调解的全部内容和过程。也可证明五里牌捏造的事实,还可证明李叔未到场。第二,李某、瞿某本人的文字和视频严正声明,揭发谎言并追究其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责任。第三,李某当天的全部通话记录和瞿某的通话记录。第四,可以调三医院监控视频看,李某是不是在医院。第五,当时在派出所主持这个所谓协调的警官,根本就不是汪警官,而是龚警官,汪警官将我们送到派出所后,他就出警了未参与协调,但是,为什么要他来制造冤假错案,栽赃陷害残疾军人,我们就不明白了,也许他也只能听从领导按排吧?《情况说明》竟然是:由一个当时没有全程参与的汪警官捏造出另一个当天根本没有参加派出所协调会的李某,然后由这个没在场的李某说了某些利益人他们想说的话,达到他们用《情况说明》想达到的,见不得人的目的,来栽赃陷害残疾军人。我们把自己反驳《情况说明》的理由都给戴副主任讲了,又给他看了我们当天拍摄的伤人和非法拘禁视频,他表示:你们反应的这个情况与派出所的《情况说明》有很大出入。虽然你们的证据确实充分,但是我不能采用你们证据,因为你们只代表个人代表公民,而这个《情况说明》是由五里牌派出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公文,汪警官也是在编在职的公职人员,我们只能相信他们所代表的公安部门的结论,而不能采信你们代表的个人行为!我们不管真假,你们只能向市公安局去反应他们搞假案的事情,由公安部门再去查实,但我们今天只能依据他这个《情况说明》给你们回复。于是,市人大给了一个书面的《对举报市人大代表曾略同志信访件的情况回复》处理结论是:建议曾略与信访人当面沟通,妥善解决纠纷,人大代表应模范带头遵守法律,如有需要,将督促曾略代表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对于信访件涉及的其他举报情况,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然后,我们又向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反应,督察表示这件事,问题很明显将尽快查,但1个多月了,依然没有任何调查结果。五里牌派出所在督察介入后,向我们表示要先调查,就开始了缓慢的调查,当我们拿了瞿某的轻微伤签定,要求派出所对曾某治安拘留时,派出所找出了五花八门的各种理由推脱,就是不拘留伤人者,庇护犯罪嫌疑人曾某。事情陷入疆局。后来律师表示:派出所涉嫌捏造假案,你们必须要求对派出所相关人员进行追责,也可以追问市人大机关,他们是否对派出所欺瞒人大的行为问责?我们打电话给市人大,他们说:“公安自己会处理,这个事情人大没有人手去处理。”我们追问:“你们就不对派出所欺瞒上级,欺骗市人大政府机构进行问责吗?”他们说:“公安如果处理了,我们就不能再处理。”我们说:“派出所捏造一个假案来欺骗你们,这个事情的严重性可不比一般的下级欺骗上级,这是有刑事责任在里面的,你们总不能置之不理吧?”他们说:“曾略的事人大以经给你正式回复了,如果派出所犯法你们可以向相关部门反应,人大正忙选举的工作,我们没有人员来处理这个事,也没有权力处理公安部门。”岳阳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即没有人手去处理,也不应该由他们对派出所欺骗行为进行问责,他们也不会向相关部门反应派出所的欺瞒行为,要想反应自己去找相关部门,公安系统自然会处理派出所的,就不用他们操心了,他们也没有权力去处理公安部门。一句话:欺骗了,就欺骗了,无所谓!他们也没有办法!岳阳市人大的态度,很出乎我意料,原本以为作为岳阳市四大家之一,国家的权力机关,也是国家的监督部门之一,面临一个小小的派出所明显欺瞒行为,表现得如此大度而无所谓,即没有认识到下级单位欺瞒上级机关会带来什么样的严重后果,也没有敏锐的察觉到派出所做为一个执法单位,知法犯法敢捏造假案欺瞒上级机关视国家宪法如儿戏,将会对依法治国和岳阳的治安环境带怎样恶劣的影响?事情发展成这样令我们很意外,派出所欺瞒的是人大机关,人大机关是当事人,人大不对其追究责任,又有谁会对派出所追责呢?我们想对派出所追责,但又不是当事方,没有这个权力。如果五里牌派出所长期以往的欺骗岳阳市人大,岳阳市人大却不追究,不问责。而肇事的五里牌派出所这个执法单位也不把欺骗上级当一回事,各单位之间都彼此默认平安无事,相互包庇护佑,一路相互歁骗到省里,一路相互欺骗吗?
一个在政府部门工作多年的老者,最后向我们解释了其中原委:政府各部门之间相互欺骗行为十分普遍,上级一般不会为了这个去得罪下级,因为很多事情还得靠下级去做,并且有时的欺骗行为就是上级要求下级配合的,为的是表面相互统一或者说共同造假,再加上官官相护和彼此客气留面子的官场风气,这个事情就成了一个顽疾。但是就欺上瞒下来说,视情况不同,性质也就不同了。普通欺骗情况不至于违法犯罪,最多违反单位规定而已。下级单位一般不当回事,如果欺骗被揭发,下级单位最多重新搞过一回,上下级彼此不提,相安无事。但是涉及到钱和物的问题,那就有可能涉嫌犯罪了,这个彼此有专业会计还是会重新做帐,并不至于闹到上纲上线按法律办事的程度。而象这个执法单位,又是回复一个涉法的问题,却敢完全捏造假案来欺骗的,就公文往来看也是普遍现象,因为派出所在出《情况说明》时就认定市人大机关不会追究他的责任,不会较真这个事,如果要派出所出同样一个公文给检查院,他们可能就不敢这样知法犯法了,相对的部门不同,处理也会不一样。但此事一出就是犯法行为,反而上级部门会更加谨慎,就当不知道,不去触碰它,因为一旦要追责的话,就是刑责,就会得罪人,所以反而大家都装聋作哑,不去得罪人,其实大家是心照不宣,彼此保护,彼此照顾,留了情面日后好相见!就此事来说,派出所是要承担作伪证责任的,但是市人大一定是不会追究的。你再怎么找人大,它也是会找各种借口推脱的,这种现象的存在由来已久,难以根治无法克服。
各方面有所好转,但深层次的问题和政府部门间的潜规则,依然恶习难改,歁上瞒下之风依然盛行,是懒政和不作为的体现,难以根治,无法克服!
层层追责,最后又还是回到老地方不了了之
岳阳政坛如同一个黑洞,各部门官官相护,其实只要有一个部门,能坚持法律法规,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当然,那样的话,这个部门在岳阳政坛,可能就成了另类,其它部门也许早就不能容他了!
到底是谁乱了法纪?老百姓是不可能的,一没钱二没权三没枪,怎么乱国法!有权力的政府部门,乱了法纪,权力越大越违法乱纪,比如国家的权力机关,岳阳市人大政府
我是哪里的居民,五里牌派出所的问题是很大,在周围辖区名声很不好,满意度极低,这个问题最重要的责任,还是出在派出所,首先它包括罪犯,你们才搞到人大去的。人大领导责任,也应该找人大处理,他们不问责派出所,就有问题了!
以为人大是产法机关,清廉的,没想到岳阳市人大也很黑暗,明显的庇护自己单位的人大代表,官官相护,当然不作为啦!
岳阳市人大机关,明知五里牌派出所的公文有问题,还按公文办理,这就是不作为,严重点就已经是失职渎职了!另支持楼上的
岳阳市人大不作为,才有派出所的苍蝇乱飞,人大政府还有纵容之罪,可惜法律上没有这个罪,岳阳市人大常委会李主任是要退休了吧,肯定不干事啦!
人大代表资格就成了为虎作胀的东西,你还应该追究市人大在选人用人问题上的失误,也是有责任应该追究的!
去市人大门口看看 一切权利属于人民,那八个字多醒目
2016-10-04 22:40:11